[实用新型]一种电动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43409.7 | 申请日: | 2016-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779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7 |
发明(设计)人: | 马东辉;刘伦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04 | 分类号: | B60K1/04;B60N2/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朝***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 车辆 | ||
1.一种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身,所述车身上设置有一个前排座椅和一个后排座椅,所述车身底部设置有前轮和后轮;
便携式电池组合,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车身尾部;
其中,所述前轮及所述后轮之间的轴距的长度与所述前轮的轴线至所述车身前端部的水平距离的比值范围为3.4至5.6之间,所述前轮及所述后轮之间的轴距的长度与所述后轮的轴线至所述车身后端部的水平距离的比值范围为3.3至5.8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包括:
电池底座,设置在所述车身的尾部;
所述便携式电池组合设置在所述电池底座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便携式电池组合包括至少一个电池包;
所述电池包或所述电池底座中的一个上突出设置有至少一个插入柱,所述电池包或所述电池底座中的另一个上设置有与所述插入柱数量一致的插座孔;
其中,所述插入柱插入所述插座孔内并形成电联接,同时将所述电池包固定在所述电池底座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池底座包括安装槽;
所述安装槽与所述电池包的底部相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排座椅采用能满足SAE95%人体坐姿的座椅,所述后排座椅采用能满足SAE50%人体坐姿的座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包括:
轨道,设置在所述前排座椅的下方,所述前排座椅可在所述轨道上前后滑动;
其中,所述前排座椅还包括靠背及坐垫,所述靠背与所述坐垫可转动连接,使所述靠背能够向所述坐垫方向折叠。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包括:
驱动电机及减速器;
其中,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减速器的输入轴同轴,所述驱动电机通过所述减速器与所述后轮相连接;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电动车辆的动力系统电联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还包括:
拖车,具有底座及推杆;
所述底座设置在所述电池包的上方,所述推杆固定在所述后排座椅的靠背上;
其中,所述底座上设置有用于滑动的滑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前端部至所述前轮的轮轴的水平距离的取值范围为360mm至440mm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前端部至所述前轮的轮轴的水平距离的取值范围为390mm至400mm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轮轮轴与所述后轮轮轴之间的轴距的取值范围为1500mm至2000mm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轮轮轴与所述后轮轮轴之间的轴距的取值范围为1700mm至1750mm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后端部与所述后轮轮轴之间的水平离的取值范围为350mm至450mm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后端部与所述后轮轮轴之间的水平离的取值范围为375mm至385mm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顶部与所述前轮或后轮的触地点之间的垂直距离的取值范围为1380mm至1470mm之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身的顶部与所述前轮或后轮的触地点之间的垂直距离的取值范围为1400mm至1450mm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243409.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