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载显示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65342.7 | 申请日: | 2016-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056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9 |
发明(设计)人: | 刘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捷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3 | 分类号: | G09F9/33;B60R11/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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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载 显示屏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载显示屏装置,属于电子显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的拥有量是越来越大,汽车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自驾游也成为有车一族的首要旅行方式,汽车编队成为必不可少的行车方式,当前主要采用不干胶粘贴的方式,一般贴于车辆的后方玻璃上,由于平时用不上,或者需要更改编号,会出现需要经常粘贴和取掉的情况,非常难清理干净,夜间也不容易看到,特别是后面的车辆情况,后视镜只能看到灯光,看不到其它任何标志。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载显示屏装置,其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车载显示屏装置包括太阳能板、控制电路板、蓄电池、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第一挡板、第二挡板和底座;
第一显示屏、第一挡板、第二显示屏及第二挡板依次相连围成空腔,空腔一端设有太阳能板,空腔另一端设有底座,底座和空腔相接的一侧设有蓄电池,蓄电池和太阳能板之间设有控制电路板,太阳能板、控制电路板和蓄电池依次电性连接;
控制电路板和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电性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太阳能电板通过控制电路板向第一显示屏和第二显示屏供电,并将多余的电量存储到蓄电池中。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蓄电池为锂电池或锂铁电池。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控制电路板上设有和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电性连接的微处理器,用以处理外部终端输入的显示信息或指令。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车载显示屏装置还设有和微处理器电性连接的蓝牙通讯模块,用于接收外部终端输入的显示信息。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底座上设有和微处理器电性连接的内凹型操作按钮用于输入指令。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操作按钮共有三个,分别为开关按钮、字符切换按钮和颜色、移动控制按钮。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底座上还设有强力磁铁,用以将车载显示屏装置吸附在车体上。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车载显示屏装置为LED显示屏。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上述车载显示屏装置可用作警示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该车载显示屏装置不同于传统车载显示屏装置依靠汽车发电机来供电,而是利用太阳能电板供电,并将太阳能电板提供的多余电量储存到蓄电池中,以保证该车载显示屏装置在光线不足或夜晚时,仍能正常工作,较传统显示屏更加节能、环保;其次,利用太阳能电板供电也能有效解决车辆在无法启动或电瓶损坏时,传统车载显示屏装置无法正常工作的难题;最后,该车载显示屏装置也能显示预置的字符或通过外部终端输入的显示信息,使用按钮或外部终端都能改变显示信息的字符颜色,使显示的字符更加显眼,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该车载显示屏装置也可用作警示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显示屏装置结构图;
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显示屏装置电路原理结构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操作按钮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100-车载显示屏装置;1-太阳能板;2-控制电路板;20-微处理器;3-蓄电池; 4-第一显示屏;5-第二显示屏;6-第一挡板;7-第二挡板;8-强力磁铁;9-底座;10-操作按钮; 11-开关按钮;12-字符切换按钮;13-颜色、移动控制按钮;14-微处理器;15-蓝牙通讯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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