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二维码展示箱有效
申请号: | 201621286925.8 | 申请日: | 2016-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4936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张金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金元 |
主分类号: | G06K19/06 | 分类号: | G06K19/06;F21V33/00;F21Y103/10 |
代理公司: | 成都环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1242 | 代理人: | 邓瑞,李斌 |
地址: | 621105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二维码 展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箱,特别是涉及一种二维码展示箱。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开始使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展示和宣传,特别是微信公众平台已经被企业广泛的运用。现有二维码一般都是印制在宣传单或宣传板上的,在光线昏暗的情况下,易造成二维码扫描不成功。
因此,如何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成为了该领域技术人员努力的方向。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二维码展示箱,能完全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二维码展示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正面或背面为透明板,在箱体内安装有发光体,在箱体内底面设有二维码粘贴槽或二维码粘贴凸台。
作为优选,所述发光体为设置在箱体内壁的照明灯或者荧光层。这种结构的设计使得箱体内光线均匀,有利于二维码扫描。
作为优选,所述箱体内底面正中间位置设置二维码粘贴槽或二维码粘贴凸台。
作为优选,所述照明灯均对应二维码粘贴槽或二维码粘贴凸台设置。这种结构的设计使得所有照明灯都正对二维码照射,从而使得二维码更清晰,有利于二维码扫描。
作为优选,所述箱体内底面设有一荧光层。这种结构的设计更有利于突显二维码。
作为优选,所述箱体内底面设有一背景层,该背景层为白色。这种结构的设计可以更明显的突显二维码,利用二维码的扫描。
作为优选,所述背景层为漆层或粘贴纸。
作为优选,所述箱体为正方体或长方体或圆柱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适应在多种场合安装,自带照明灯光,不管环境光线如何,都可以方便的成功扫描二维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俯视图;
图2是图1中的A-A剖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二维码展示箱,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为正方体或长方体或圆柱体,在本实施例中优选圆柱体。
所述箱体1的正面可拆卸式安装透明板2,该透明板2可以为玻璃板,也可以为透明塑料板。在箱体1内底面正中间位置设置二维码粘贴槽3,在二维码粘贴槽3中粘贴二维码(图中未画出),二维码粘贴槽3与二维码大小相匹配。所述箱体1内壁沿周向均匀布置若干照明灯4,所有照明灯4均对应二维码粘贴槽3,即照明灯4都正对二维码照射。所述照明灯4可以外接电源,或者是在箱体底部安装蓄电池,由蓄电池向照明灯4供电。
所述箱体1内底面设有一背景层5,该背景层5为白色。所述背景层5为漆层或粘贴纸。
实施例二
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箱体1内底面正中间位置设置二维码粘贴凸台6。在二维码粘贴凸台6上粘贴二维码,二维码粘贴凸台6与二维码大小相匹配。
实施例三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或二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箱体1内壁沿周向设有多条平行的层状荧光条7。这种结构不需要外部电源,有利于降低整体结构重量。
实施例四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二维码展示箱,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为正方体或长方体或圆柱体,在本实施例中优选圆柱体。
所述箱体1的正面可拆卸式安装透明板2,该透明板2可以为玻璃板,也可以为透明塑料板。在箱体1内底面正中间位置设置二维码粘贴槽3,在二维码粘贴槽3中粘贴二维码,二维码粘贴槽3与二维码大小相匹配。所述箱体1内壁沿周向均匀布置若干照明灯4,所有照明灯4均对应二维码粘贴槽3,即照明灯4都正对二维码照射。所述照明灯4可以外接电源,或者是在箱体底部安装蓄电池,由蓄电池向照明灯4供电。
另一种方案是,所述箱体1内底面正中间位置设置二维码粘贴凸台6。在二维码粘贴凸台6上粘贴二维码,二维码粘贴凸台6与二维码大小相匹配。
所述箱体1内底面设有一荧光层,荧光层上对应设置与二维码粘贴槽3或二维码粘贴凸台6匹配的开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金元,未经张金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286925.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