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03941.3 | 申请日: | 2016-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784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4 |
发明(设计)人: | 王莺;陆荣杰;吴力刚;姜培坤;吴家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农林大学 |
主分类号: | G01N33/24 | 分类号: | G01N33/24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33233 | 代理人: | 陆永强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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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山核桃 水土流失 监测 装置 | ||
1.一种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两座山体沟壑之间的一级沉沙池体(1)和二级沉沙池体(2),所述的一级沉沙池体(1)和二级沉沙池体(2)之间设置有能够隔挡径流进行初步沉降的一级排水墙(3),所述的二级沉沙池体(2)的后端设有用于蓄水的二级排水墙(4),所述的一级排水墙(3)的底部设有一级排水管(5),所述的二级排水墙(4)上设有高度不同的二级排水管(6),所述的二级排水管(6)上均安装有水表(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级排水管(6)的数量为两个,二级排水管(6)的直径为50-70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级沉沙池体(1)和二级沉沙池体(2)随坡度高低设置,且一级沉沙池体(1)的坡度高度高于二级沉沙池体(2)坡度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级沉沙池体(1)和二级沉沙池体(2)为用水泥浇筑成的池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级排水墙(3)和二级排水墙(4)为水泥浇筑而成的墙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监测的沉沙装置,其特征在于,不同高度的二级排水管(6)上各自对应设置有不同量程的水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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