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19066.8 | 申请日: | 2016-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291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于连邦;李宝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6B1/70 | 分类号: | E06B1/70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64 | 代理人: | 李爱华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门槛 装饰 固定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领域,且特别涉及一种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以往,门槛内装饰板是通过装饰板本身的限位卡脚、支撑脚与车身门框钣金配合,因装饰板材料为塑料,装配后容易因乘员、驾驶员的踩踏或脚部撞击而变形,甚至造成装饰板整体垮塌。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实现门槛内装饰板的底部及侧面的稳定支撑,能避免内装饰板整体塌陷的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
为达上述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包括门槛内装饰板,所述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还包括金属卡扣和定位卡脚,所述定位卡脚从所述门槛内装饰板的靠近门框钣金的一端向下延伸,所述金属卡扣包括一U型片体,所述U型片体具有远离所述定位卡脚的第一竖边及靠近所述定位卡脚的第二竖边,所述第一竖边的上部向所述U型片体的外部形成有第一翻边,所述第二竖边上向所述U型片体的内部形成有第二翻边,所述第一翻边和所述第一竖边形成可卡接于门框钣金的第一U型槽,所述第二翻边和所述第二竖边形成可卡接于所述定位卡脚的第二U型槽。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竖边上形成有用于与所述门框钣金卡接的卡片。
进一步地,所述卡片由所述第一竖边的外侧中部向外并向上倾斜延伸。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二竖边上形成有用于与所述定位卡脚卡接的凸扣。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卡脚的下部具有一凸块,所述凸块与所述凸扣相卡接。
进一步地,所述凸扣和所述凸块均呈三角状。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U型槽开口向下,所述第二U型槽开口向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竖边和所述第二竖边之间设有连接横边。
进一步地,所述金属卡扣的各部分等厚。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能实现门槛内装饰板的底部及侧面的稳定支撑,能避免门槛内装饰板的整体塌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包括门槛内装饰板1、金属卡扣2和定位卡脚3。定位卡脚3从门槛内装饰板1的靠近门框钣金的一端向下延伸。金属卡扣2包括一U型片体21,U型片体21具有远离定位卡脚3的第一竖边211及靠近定位卡脚3的第二竖边212,第一竖边211和第二竖边212之间设有连接横边213。从U型片体21的远离定位卡脚3的第一竖边211的端部向U型片体21的外部翻有第一翻边221,从U型片体21的靠近定位卡脚3的第二竖边212的中部向U型片体21的内部翻有第二翻边231,第一翻边221和第一竖边211形成开口向下的第一U型槽22,第二翻边231和第二竖边212形成开口向上的第二U型槽23,第一U型槽22用于卡接于门框钣金,第二U型槽23用于卡接于定位卡脚3。在第一竖边211上形成有用于与门框钣金卡接的卡片24,卡片24由第一竖边211的外侧中部向外并向上倾斜延伸。在定位卡脚3的下部形成有三角形的凸块31,在第二竖边212上形成有用于与定位卡脚3的凸块31卡接的三角形凸扣25,三角形凸扣25在定位卡脚3卡入第二U型槽23内后位于定位卡脚3的凸块31的上方。金属卡扣2的各部分等厚。
在本实用新型中,定位卡脚3尺寸较小,这样其相应的变形量也减小。在装配时将定位卡脚3插入第二U型槽23,并进一步通过定位卡脚3的凸块31与凸扣25的卡扣及定位卡脚3与第二U型槽23的相互抵靠实现定位卡脚3与金属卡扣2的固定。然后将门槛内装饰板固定结构置于门槛内装饰板上,使门框钣金插入第一U型槽22内,并使门框钣金在卡片24的抵顶下与第一翻边221紧紧抵靠,从而实现门框钣金与金属卡扣2的固定。由于金属卡扣2的U型片体21的底部能承载垂直方向的外力,而第一竖边211、第二竖边212和第一翻边221能承载侧向的外力,因此能实现门槛内装饰板的底部及侧面的稳定支撑,避免门槛内装饰板的整体塌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31906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