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21209.9 | 申请日: | 2016-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767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黄海波;周秀琴;李桂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玉兔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12 | 分类号: | A47J37/12;A47J37/1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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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食品 炸锅 | ||
1.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包括锅体(1)和炉体(7),其特征在于:所述锅体(1)呈圆柱形结构,内部空腔,所述锅体(1)上部设有锅盖(2),所述锅盖(2)通过连接轴(4)与锅体(1)活动连接,所述锅盖(2)上设有翻转机构(3),所述翻转机构(3)包括微电机(31)、转动轴(32)、翻板(33)和轴承(34),所述锅体(1)一侧面中间设有放油口(6),所述放油口(6)上设有单向控制阀(61),所述炉体(7)位于锅体(1)下部,且炉体(7)与锅体(1)之间设有锅体安装座(8),所述炉体(7)包括外部设有炉门(71),所述炉体(7)内部为空腔结构,且炉体(7)一侧设有鼓风机(9),所述鼓风机(9)通过风管(10)与炉体(7)内部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微电机(31)安装锅盖(2)顶部中间,所述转动轴(32)的输入端连接微电机(31)的输出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轴(32)竖直向下伸入锅体(1)内部,且转动轴(32)上设有四组翻板(33),所述四组翻板(33)呈圆形等间距分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33)和转动轴(32)之间设有轴承(3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食品的煎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机构(3)一侧锅盖(2)上设有把手(21),所述锅盖(2)一侧与连接轴中心对称设有卡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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