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戴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38107.8 | 申请日: | 2016-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485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1 |
发明(设计)人: | 张成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吴昊 |
地址: | 266104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穿戴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头戴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尝试和体验虚拟现实设备,头戴设备作为一种便捷的穿戴设备,能够通过其上的显示装置为使用者提供良好虚拟现实的体验,因而成为虚拟现实设备采用的主要形式。
图1示出了一种常见的头戴设备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头戴设备包括头箍带3、金属环2和显示主体1,头箍带1穿过并固定在金属环2上,金属环2扣合在显示主体1上,实现头箍带3和显示主体1的连接。
然而,在使用时,如果使用者临时有事,则需要摘下整个头戴设备才能看到外面的真实环境,处理完事情后再重新戴上头戴设备,进行虚拟现实体验,操作不够便捷。
中国专利(公开号CN104503086A)公开了一种可调节式头戴显示器,其显示部和头戴部之间采用转轴旋转连接,使用过程中,可以临时将显示部转动到头部,让出视线允许使用者处理外界事务。然而,在使用者向上转动抬起显示部的过程中,显示部贴近使用者面部上移,当使用者同时佩戴有眼镜时,容易造成刮带,引起转动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的头戴设备在使用者临时有事时不便取下,以及在取下过程中会带起使用者眼镜的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头戴设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头戴设备,包括显示主体和用于固定显示主体的头箍带,所述显示主体两侧设置有连接所述头箍带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上设置有向上弯曲的弧形滑槽;
所述头箍带上设置有容置所述连接件的传动腔,所述传动腔内固定设置有导向柱,所述导向柱卡入所述弧形滑槽并能在所述弧形滑槽内滑动;
向上推动所述显示主体时,在所述传动腔和导向柱的限位作用下,所述显示主体相对于所述头箍带向前上方运动。
可选地,所述弧形滑槽朝向显示主体的方向弯曲程度逐渐变小。
可选地,所述导向柱上设置有可旋转的滑轮;
所述连接件位于弧形滑槽下方设置有弧形滑轨,向上推动所述显示主体时,所述弧形滑轨贴合所述滑轮滑动。
可选地,所述导向柱上设置有可旋转的齿轮;
所述连接件位于弧形滑槽下方设置有弧形齿条,向上推动所述显示主体时,所述弧形齿条与所述齿轮啮合。
可选地,所述导向柱和所述齿轮之间设置有扭簧,所述扭簧为所述显示主体和所述头箍带的连接提供预紧力,在向上推动所述显示主体过程中所述扭簧收紧。
可选地,所述弧形滑槽设置在所述连接件的连接板上,所述弧形滑轨或弧形齿条设置在所述连接板的外侧。
可选地,所述传动腔与所述头箍带一体成型;
或者所述传动腔上设置有连接孔,通过所述连接孔固定在所述头箍带上。
可选地,所述连接件和显示主体的外壳一体制成。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通过在头戴设备的显示主体连接件和头箍带上设置相互配合的弧形滑槽和导向柱,实现显示主体和头箍带的活动连接,并且使得显示主体相对头箍带在向上运动的同时向前移动,从而避让用户佩戴的近视眼镜等,提高近视人群佩戴头戴设备的便捷度。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常见的头戴设备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头戴设备实施例1的爆炸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头戴设备实施例1的侧视图(隐去了观察侧传动腔外盖);
图4为本实用新型头戴设备实施例2的侧视图(隐去了观察侧传动腔外盖)。
图中,1.显示主体;2.金属环;3.头箍带;4.连接件;5.弧形滑槽;6.传动腔;6-1.传动腔外盖;7.导向柱;8.齿轮;9.弧形齿条;10.滑轮;11.弧形滑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图2至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头戴设备的一种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该头戴设备包括显示主体1和用于固定显示主体1的头箍带3,显示主体1两侧设置有连接头箍带3的连接件4,该连接件4与显示主体1的外壳一体制成,其上设置有向上弯曲的弧形滑槽5。
头箍带3上设置有容置连接件4的传动腔6,该传动腔6还包括设置在外侧的传动腔外盖6-1,传动腔6内固定设置有导向柱7,导向柱7卡入弧形滑槽5并能在弧形滑槽5内滑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歌尔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338107.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