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锁车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45874.1 | 申请日: | 2016-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881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30 |
发明(设计)人: | 庄子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庄子涵 |
主分类号: | B62H5/00 | 分类号: | B62H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200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锁车用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锁车用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社会中,电动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代步交通工具,人们的出行离不开这些交通工具,但是经常会出现电动车被偷盗的情况,给人们造成一定的损失,现有的车锁结构比较单一,而且没有专门锁车的装置,车辆的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盗车的风险不能被降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锁车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锁车用装置,包括固定杆、连接板、固定孔、锁车架、第一锁车杆、第二锁车杆、连接杆、第一锁头、第二锁头、第一锁座、第二锁座、第一转轴、第二转轴,所述连接板两端与固定杆侧面之间焊接连接,连接板上开设有固定孔,所述锁车架一端与固定杆外侧侧面焊接连接,所述第一锁车杆一端与连接杆侧面之间焊接连接,所述第二锁车杆一端也与连接杆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一锁车杆上设有第一转轴并且第一锁车杆通过第一转轴实现分段旋转,第二锁车杆上设有第二转轴并且第二锁车杆通过第二转轴实现分段旋转,所述第一锁头一端与第一锁车杆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一锁头另一端与第一锁座之间匹配连接,所述第二锁头一端与第二锁车杆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二锁头另一端与第二锁座之间匹配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锁座和第二锁座内的锁芯不相同,第一锁座和第二锁座分别用不同的钥匙打开。
优选的,所述连接杆材料的强度大于第一锁车杆和第二锁车杆的材料强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锁车用装置设置的第一锁车杆和第二锁车杆增加了车辆的安全系数,对车辆进行双重保护;本装置可以将车辆锁在锁车架上,也可以单独将车辆锁住,使用灵活;设置的第一锁座和第二锁座增加了开锁的难度,进一步保护车辆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杆,2-连接板,3-固定孔,4-锁车架,5-第二锁车杆,6-第一锁车杆,7-第一转轴,8-第二转轴,9-第二锁头,10-第一锁座,11-第二锁座,12-第一锁头,13-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锁车用装置,包括固定杆1、连接板2、固定孔3、锁车架4、第一锁车杆6、第二锁车杆5、连接杆13、第一锁头12、第二锁头9、第一锁座10、第二锁座11、第一转轴7、第二转轴8,所述连接板2两端与固定杆1侧面之间焊接连接,连接板2上开设有固定孔3,所述锁车架4一端与固定杆1外侧侧面焊接连接,所述第一锁车杆6一端与连接杆13侧面之间焊接连接,所述第二锁车杆5一端也与连接杆13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一锁车杆6上设有第一转轴7并且第一锁车杆6通过第一转轴7实现分段旋转,第二锁车杆5上设有第二转轴8并且第二锁车杆5通过第二转轴8实现分段旋转,所述第一锁头12一端与第一锁车杆6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一锁头12另一端与第一锁座10之间匹配连接,所述第二锁头9一端与第二锁车杆5侧面之间焊接连接,第二锁头9另一端与第二锁座11之间匹配连接,第一锁座10和第二锁座11内的锁芯不相同,第一锁座10和第二锁座11分别用不同的钥匙打开,连接杆13材料的强度大于第一锁车杆6和第二锁车杆5的材料强度。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固定杆1、连接板2、固定孔3、锁车架4、第一锁车杆6、第二锁车杆5、连接杆13、第一锁头12、第二锁头9、第一锁座10、第二锁座11、第一转轴7、第二转轴8构成了本装置,膨胀螺丝穿过固定孔3将连接板2固定在地面上,通过第一锁车杆6和第二锁车杆5将车辆锁在锁车架4上,保证了车辆的停放安全,车辆离开的时候也可以将第一锁车杆6和第二锁车杆5带走,当停放到别处的时候将第一锁头12锁在第一锁座10上,将第二锁头9锁在第二锁座11上,通过两道锁座的设置增加了开锁的难度,从而加大了车辆的安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庄子涵,未经庄子涵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34587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