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充电宝式充电点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92411.0 | 申请日: | 2016-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912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30 |
发明(设计)人: | 胡首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首剑 |
主分类号: | F23Q7/16 | 分类号: | F23Q7/1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4218 | 代理人: | 陈培琼 |
地址: | 414200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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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点烟器 | ||
1.一种充电宝式充电点烟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固定外壳、滑动盖、上盖、点火开关、可充电池、点火器、基板、USB插口、Micro USB插口和控制电路板,所述固定外壳的上表面具有开口,所述上盖盖合在该开口上,所述基板固定在上盖的底面,所述点火器和点火开关设置在基板的上表面,并在上盖上设有与所述点火器相对就的点火窗口,所述滑动盖通过倒钩脚活动设置在上盖的上表面,并在滑动盖的下表面上设有在其后行使点火窗口外露的同时并相应触动所述点火开关的触发杆,控制电路板对应基板的下方位置在固定外壳内的一端位置,所述Micro USB插口设置在控制电路板的一表面,所述USB插口设置在控制电路板的另一表面,所述可充电池设置在固定外壳内的另一端位置,并与所述控制电路板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宝式充电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的两侧边上设有卡扣,并在所述固定外壳的内壁上设有与该卡扣相适配的卡凸。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宝式充电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的下表面设有定位柱,并在所述基板上设有与该定位柱相适配的定位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宝式充电点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USB插口位于控制电路板的上表面,所述Micro USB插口位于控制电路板的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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