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储层伤害评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1409862.0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783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4 |
发明(设计)人: | 宋文文;郭韬;钟诚;周飞;黎真;谢英;杨辉;王鹏;王方智;陈庆国;刘丽华;陈威;张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5/08 | 分类号: | G01N15/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张洋,黄健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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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伤害 评价 装置 | ||
1.一种储层伤害评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高低温试验箱;
第一试剂筒、第二试剂筒、第三试剂筒和第四试剂筒,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内;
第一岩心夹持器,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内;
第一回压装置和第二回压装置,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内;
第一样品回收装置和第二样品回收装置,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外;
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一端与第一恒速恒压泵相连通,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二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一端相连通;
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一端、所述第三试剂筒的第一端和所述第四试剂筒的第一端分别与第二恒速恒压泵相连通,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二端、所述第三试剂筒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试剂筒的第二端都与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一回压装置的第一端相连通;
所述第一回压装置的第二端与第三恒速恒压泵相连通,所述第一回压装置的第三端与所述第一样品回收装置相连通;
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三端与第四恒速恒压泵相连通;
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二端与第五恒速恒压泵相连通,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三端与所述第二样品回收装置相连通;
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二端、所述第三试剂筒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试剂筒的第二端分别与用于存储气体的气瓶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岩心夹持器;其中,所述第二岩心夹持器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内;所述第二岩心夹持器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二端相连通;所述第二岩心夹持器的第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二端、所述第三试剂筒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试剂筒的第二端相连通;所述第二岩心夹持器的第三端与所述第四恒速恒压泵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流量测试装置、第二流量测试装置和第三流量测试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流量测试装置、所述第二流量测试装置和所述第三流量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高低温试验箱外;
所述第一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回压装置的第三端相连通,所述第一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样品回收装置相连通;
所述第二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二端、所述第三试剂筒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试剂筒的第二端相连通,所述第二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气瓶相连通;
所述第三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三端相连通,所述第三流量测试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样品回收装置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压力测试装置;所述第一压力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一回压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三恒速恒压泵之间的连通管路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压力测试装置和第三压力测试装置;所述第二压力测试装置和所述第三压力测试装置均设置在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三端与所述第四恒速恒压泵之间的连通管路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四压力测试装置和第五压力测试装置;所述第四压力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二试剂筒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一端之间的连通管路上;所述第五压力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五恒速恒压泵之间的连通管路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六压力测试装置和第七压力测试装置;所述第六压力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二端;所述第七压力测试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二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恒速恒压泵之间的连通管路上设置有阀门;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一端与第一管道节点相连通,所述第一试剂筒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管道节点之间的连通管路上设置有阀门,所述第一岩心夹持器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管道节点之间的连通管路上设置有阀门,所述第二回压装置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管道节点之间的连通管路上设置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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