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化炉引导烧嘴有效
申请号: | 201621476874.5 | 申请日: | 2016-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301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傅敏燕;刘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泽玛克敏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04 | 分类号: | F23D14/04;F23D14/48;F23D14/6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赵荣岗 |
地址: | 200134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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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引导 | ||
1.一种气化炉引导烧嘴,包括:
空气引导管(100),具有用于输入空气的空气入口(101);
燃气引导管(200),设置在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具有用于输入燃气的燃气入口(201);
燃气喷头(300),固定在所述燃气引导管(200)的出口端上,用于将燃气喷射到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以便与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的空气混合;和
点火杆(400),设置在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用于点燃所述空气与所述燃气的混合气体,
其特征在于:
所述气化炉引导烧嘴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的导流装置(600),所述导流装置(600)为空心的壳体,具有入口(601)和出口(602),所述燃气喷头(300)位于所述导流装置(600)出口(602)内侧;
所述导流装置(600)用于将所述空气引导管(100)中的空气引导向所述空气引导管(100)的中心,使得所述空气与从所述燃气喷头(300)喷出的燃气在到达点火杆(400)的打火端之前能充分混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流装置(600)的入口(601)的内径大于出口(602)的内径;
所述空气从所述导流装置(600)的入口(601)流入,并与从所述燃气喷头(300)喷出的燃气充分混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流装置(600)的出口(602)的内径大于所述燃气喷头(300)的外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流装置(600)包括圆筒形壳体段(610)和圆锥形壳体段(620),所述导流装置(600)的圆筒形壳体段(610)的外壁固定至所述空气引导管(100)的内壁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流装置(600)的圆筒形壳体段(610)的外壁以焊接或者过盈配合的方式固定至所述空气引导管(100)的内壁上。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导流装置(600)的侧壁上形成有一个缺口(603),在安装所述点火杆(400)时所述点火杆(400)穿过该缺口(603),使得所述导流装置(600)与所述点火杆(400)不干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杆(400)的打火端固定在所述燃气引导管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气化炉引导烧嘴还包括法兰(500),所述法兰(500)与所述空气引导管(100)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炉引导烧嘴,其特征在于:
所述燃气引导管(200)定位在所述空气引导管(100)的中心,并与所述空气引导管(100)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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