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戴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21483468.1 | 申请日: | 2016-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879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发明(设计)人: | 孙淑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孙淑芬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28 | 代理人: | 范胜祥 |
地址: | 130000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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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佩戴部(10);
显示部(20),所述显示部(20)设置在所述佩戴部(10)上;
图像采集模块(30),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设置在所述佩戴部(10)上,用于采集使用者的面部图像;和
图像处理模块(40),所述图像处理模块(40)设置在所述佩戴部(10)上,并与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连接,用于接收面部图像,并对使用者的面部图像进行分析处理,以识别使用者的表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佩戴部(10)上,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上设置有通信插头,所述图像处理模块(40)上设置有通信插口,所述通信插头插入所述通信插口内,以使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与所述图像处理模块(40)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佩戴部(10)包括:壳体(11),所述壳体(11)围成容纳腔,所述壳体(11)的一端设置有与所述容纳腔连通的开口,所述壳体(11)包括侧围板(111)和前板(112),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设置在所述侧围板(111)上,所述壳体(11)能够罩在使用者的眼睛上;和
固定件(12),所述固定件(12)与所述壳体(11)连接,以将所述壳体(11)固定在使用者的头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包括:内采集单元(31),所述内采集单元(31)位于所述容纳腔内,并固定在所述侧围板(111)的内表面上;和
外采集单元(32),所述外采集单元(32)设置在所述侧围板(111)的外表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部(20)包括:显示屏(21),所述显示屏(21)固定在所述前板(112)上;和
镜片部(22),所述镜片部(22)包括镜框(221)和镜片(222),所述镜框(221)与所述侧围板(111)连接,所述镜片(222)设置在所述镜框(221)上,使用者透过所述镜片(222)观看所述显示屏(21)。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佩戴部(10)包括:镜架(13)和镜腿(14),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设置在所述镜架(13)上;
显示部(20)为投影器,所述投影器设置在所述佩戴部(10)上,用于将影像投影到使用者的眼睛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包括至少一个摄像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摄像头为红外摄像头。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数据传输模块(50),所述数据传输模块(50)设置在所述佩戴部(10)上,并与所述图像处理模块(40)连接,用于与外接设备通信。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30)用于采集使用者的嘴巴、鼻子、面部肌肉、眼睛眉毛、眼睑或眉心中的至少之一的面部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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