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显示装置和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1488754.7 | 申请日: | 2016-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212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8 |
发明(设计)人: | 田雨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33001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电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装置和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在相关技术中,折叠显示装置折叠后为对称型的长方形,打开后也是长方形,不便于单手操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和电子装置。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主屏幕,所述主屏幕包括连接的第一屏幕和第二屏幕;
第一可折叠屏幕和第二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沿第一折线可折叠地连接在所述第二屏幕的一侧,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沿第二折线可折叠地连接在所述第二屏幕的另一侧,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时覆盖所述第二屏幕并露出所述第一屏幕,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打开时,露出所述第一屏幕和所述第二屏幕;
所述第一折线与所述第二折线所形成的夹角为锐角。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中,第一折线和第二折线所形成的夹角为锐角,使得第一可折叠屏幕和第二可折叠屏幕打开后,显示装置呈扇形状,方便用户单手持握。同时,第一可折叠屏幕和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后第一屏幕仍然保持露出,方便用户在不打开可折叠屏幕的情况下通过第一屏幕获取信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装置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的折叠状态控制所述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屏幕包括第一子屏幕和第二子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
所述第二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
当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一子屏幕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子屏幕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子屏幕关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屏幕开启或关闭;
当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一子屏幕,或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子屏幕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一子屏幕关闭,或控制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子屏幕关闭,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屏幕开启或关闭。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屏幕包括第一子屏幕和第二子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所述第二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
当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打开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打开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二子屏幕和所述第一屏幕开启或关闭;
当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打开,或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打开时,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和所述第一屏幕开启或关闭,或控制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所述第二子屏幕和所述第一屏幕开启或关闭。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屏幕包括底边,所述底边呈直边状或折边状。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打开后与所述主屏幕无缝连接且形成平面,和/或
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打开后与所述主屏幕无缝连接且形成平面。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屏幕、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构成单个柔性屏。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柔性屏的边角呈弧形。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装置包括锁定组件,所述锁定组件连接在所述主屏幕上,并用于在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锁定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和在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锁定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屏幕包括第一子屏幕和第二子屏幕,所述第一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所述第二子屏幕对应于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折叠至所述第二屏幕时所对应的所述第二屏幕的部分,
所述第一子屏幕与所述第一可折叠屏幕关于所述第一折线对称设置;
所述第二子屏幕与所述第二可折叠屏幕关于所述第二折线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包括上述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显示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488754.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作RAF激酶抑制剂的化合物和组合物
- 下一篇:MAPK抑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