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引导延伸部系统的蓄电池模块汇流条载体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03917.4 | 申请日: | 2016-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783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4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J·麦克;戴尔·B·特斯特;理査德·M·德克斯特;詹妮弗·L·查尔内基;杰森·D·富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CPS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50/505 | 分类号: | H01M50/505;H01M50/244;H01M50/249;H01M50/543;H01M10/613;H01M10/625;H01M10/647;H01M10/653;H01M10/6557;H01M10/6551;H01M10/0525;H01M10/058 |
代理公司: |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31259 | 代理人: | 脱颖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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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引导 延伸 系统 蓄电池 模块 汇流 载体 方法 | ||
本公开包括一种蓄电池模块,所述蓄电池模块具有电化学电池的电池组、外壳和汇流条载体,其中,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包括端子,所述外壳接纳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所述汇流条载体设置于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上方,使得设置于所述汇流条载体上的汇流条与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的所述端子介接。所述汇流条载体包括相对的第一引导延伸部和第二引导延伸部,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相对的第一引导延伸部和第二引导延伸部之间,并且所述相对的第一引导延伸部和第二引导延伸部分别物理地接触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的第一外侧电化学电池和第二外侧电化学电池,以将所述电化学电池的所述电池组的所述端子引导朝向设置于所述汇流条载体上的对应的所述汇流条。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于2015年1月5日提交的标题为“具有竖直和水平配置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机械和电气方面(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ASPECTS OF LITHIUM ION BATTERYMODULE WITH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CONFIGURATIONS)”的申请序列号为62/100,001的美国临时申请以及于2015年2月27日提交的标题为“具有引导延伸部系统的蓄电池模块汇流条载体及方法(BATTERY MODULE BUS BAR CARRIER HAVING GUIDE EXTENSIONSSYSTEM AND METHOD)”的申请序列号为14/634,516的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和权益,这两个申请出于所有目的据此以引用方式并入。
背景技术
本公开整体涉及蓄电池和蓄电池模块领域。更具体地,本公开涉及蓄电池模块载体(例如,汇流条载体)。
本章节旨在向读者介绍可能涉及本公开的各个方面的本领域的各个方面,这些方面在下文中进行描述。该论述据信有助于向读者提供背景信息,以有利于更好地理解本公开的各个方面。因此,应当理解,这些陈述从这个角度来解读,而不应视为对现有技术的承认。
使用一个或多个蓄电池系统以用于为车辆提供所有或部分原动力的车辆可称为xEV,其中术语“xEV”在本文中定义为包括所有下述车辆或其任何变型或组合:这类车辆将电力用作其所有或部分的车辆原动力。例如,xEV包括将电力用于所有原动力的电动车辆(EV)。如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的,同样视为xEV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HEV)将内燃机推进系统和蓄电池供电的电动推进系统(诸如48伏特(V)或130V系统)相组合。术语HEV可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辆的任何变型。例如,全混合动力系统(FHEV)可利用一个或多个电动机,仅利用内燃机或利用两者将原动力和其它电力提供至车辆。相比之下,轻度混合动力系统(MHEV)当车辆怠速运转时停用内燃机并利用蓄电池系统来继续对空调单元、收音机或其它电子装置供能,并当需要推进时重新启动发动机。轻度混合动力系统还可施加一定程度的动力辅助,例如在加速期间,以对内燃机作出补充。轻度混合动力通常为96V至130V,并且通过皮带或曲柄集成式起动发电机回收制动能量。另外,微混合动力电动车辆(mHEV)也使用类似于轻度混合动力的“启-停”系统,但是mHEV的微混合动力系统可向内燃机提供或不提供助动力辅助,并且以低于60V的电压操作。出于当前讨论的目的,应当指出的是,mHEV通常在技术上不将直接提供至曲柄或传动装置的电力用于车辆的任何部分的原动力,但是mHEV仍可视为xEV,因为其在车辆怠速运转(此时内燃机停用)时的确使用电力来对车辆的动力需求作出补充并通过集成式起动发电机回收制动能量。此外,插电式电动车辆(PEV)为可从外部电源(诸如墙壁插座)进行充电的任何车辆,并且存储于可充电电池组中的能量可驱动或有助于驱动车轮。PEV为EV的子类,其包括所有电动或蓄电池电动车辆(BEV)、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辆(PHEV),以及混合动力电动车辆和传统内燃机车辆的电动车辆改型。
相对于仅使用内燃机和传统电动系统的更传统的气动车辆而言,上述xEV可提供若干优势,其中所述传统电动系统通常是由铅酸蓄电池提供动力的12V系统。例如,相比传统内燃机车辆,xEV可以产生较少的不期望的排放产物并且可以呈现出较高的燃料效率,并且在一些情况下,此类xEV可以完全省去汽油的使用,如同某些类型的EV或PEV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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