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及锂离子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07884.0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104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06 |
发明(设计)人: | 武田幸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远景AESC能源元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4/13 | 分类号: | H01M4/13;H01M4/133;H01M4/36;H01M4/587;H01M4/62;H01M10/0525;H01M10/056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刘力;黄念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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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 二次 电池 负极 | ||
1.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所述负极包含负极活性物质、微小石墨材料、导电助剂和粘结剂,其中,
所述微小石墨材料包含:
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粒子接触的粒子、或
与所述导电助剂的粒子接触的粒子,所述导电助剂的粒子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粒子接触,
并且经由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粒子在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粒子之间形成导电通路;
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相对于所述导电助剂的质量比在1~10的范围内;并且
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平均粒径D50比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径D50小,且在1~15μm的范围内,
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累积分布中90累积%的粒径D90相对于平均粒径D50的比例D90/D50为1.5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平均粒径D50为Db,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径D50 为Da,Db相对于Da的比例Db/Da在0.2~0.7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径D50在10~30μm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累积分布中90累积%的粒径D90相对于平均粒径D50的比例D90/D50为1.3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累积分布中90累积%的粒径D90相对于平均粒径D50的比例D90/D50大于1.5。
6.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累积分布中90累积%的粒径D90相对于平均粒径D50的比例D90/D50为1.65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比表面积为45m2/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包含鳞片状粒子。
9.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微小石墨材料包含人造石墨。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基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所述微小石墨材料的含量在0.1~6.0质量%的范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基于所述负极活性物质,所述导电助剂的含量在0.1~3.0质量%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导电助剂包含具有在10~100n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D50的无定形碳粒子、或纳米碳材料。
13.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包含球化的活性物质。
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的平均粒子圆度在0.6~1的范围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负极,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包含石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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