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碳酸酯和液晶聚合物共混物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10903.5 | 申请日: | 2016-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502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6 |
发明(设计)人: | H·韦雷拉里索;I·维克费尔南德兹;D·德尔阿瓜埃尔南德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沙特基础工业全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G63/64 | 分类号: | C08G63/64;C08L69/00;C09K19/38;C09K19/54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张全信;尚晓芹 |
地址: | 荷兰,贝***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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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碳酸酯 液晶 聚合物 共混物 | ||
1.一种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包括在存在0.01至0.1重量百分比的催化剂的情况下,衍生自(i)和(ii)的酯交换的聚合物:
(i)69.9至95重量百分比的聚碳酸酯;和
(ii)4.9至30重量百分比的液晶聚合物,
其中所述催化剂包括碱金属基化合物或碱土金属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或包括过渡金属;并且
其中所述聚合物共混物具有根据ASTM D1003测量的至少70%的透光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包括84.9至95重量百分比的聚碳酸酯和4.9至15重量百分比的液晶聚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液晶聚合物包括芳族聚酯、芳族聚酯酰胺或芳纶聚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液晶聚合物包括(i)对羟基苯甲酸/6-羟基-2-萘甲酸共聚酯和(ii)对羟基苯甲酸/对苯二酸/4,4′-双酚共聚酯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液晶聚合物包括2-萘羧酸、6-(乙酰氧基)-聚合物与4-(乙酰氧基)苯甲酸。
6.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液晶聚合物是未填充的。
7.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双酚A的残基。
8.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小于或等于33ppb的钼;小于或等于33ppb的钒;小于或等于33ppb的铬;小于或等于75ppb的钛;小于或等于375ppb的铌;小于或等于33ppb的镍;小于或等于10ppb的锆;小于或等于10ppb铁;或前述的任意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另外包括防滴剂、抗氧化剂、抗静电剂、增链剂、流动改性剂、光稳定剂、润滑剂、脱模剂、着色剂、淬火剂或热稳定剂中的一种或多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其中所述聚合物另外包括UV稳定剂。
11.一种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透明聚合物共混物的制品,其中所述制品是便携式电子设备或汽车中的组件。
12.一种用于形成透明聚合物共混物的方法,其包括在存在0.01至0.1重量百分比的催化剂的情况下(i)和(ii)的酯交换:
(i)69.9至95重量百分比的聚碳酸酯;和
(ii)4.9至30重量百分比的液晶聚合物,
其中所述催化剂任选地包括碱金属基化合物、碱土金属基化合物或过渡金属中的至少一种;并且
其中所述聚合物共混物具有根据ASTM D1003测量的至少70%的透光度。
13.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晶聚合物包括芳族共聚酯树脂。
14.权利要求12-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酯交换通过下述方法完成,所述方法包括:在200至300℃之间的温度下,在50至300rpm下操作的挤出机中反应性共混。
15.根据权利要求12-13中任一项所述方法,另外包括使所述聚合物共混物模塑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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