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主机的控制装置以及方法、主机、船舶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11805.3 | 申请日: | 2016-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505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4 |
发明(设计)人: | 平林浩彰;三柳晃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日本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37/04 | 分类号: | F02B37/04;F02B37/10;F02B37/12;F02B37/14 |
代理公司: | 31300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崔巍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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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机 控制 装置 以及 方法 船舶 | ||
1.一种主机的控制装置,该主机包括:主机主体;具备压缩机以及涡轮的增压器;驱动所述增压器的电动机;以及向所述主机主体供给空气的辅助鼓风机,所述主机的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
设有驱动所述辅助鼓风机的第一扫气供给模式和利用所述电动机来驱动所述增压器的第二扫气供给模式,并根据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主机规定转速来切换所述第一扫气供给模式和所述第二扫气供给模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扫气供给模式下的运转时,当所述主机主体的转速上升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第一主机规定转速时,开始进行所述电动机对所述增压器的驱动,停止所述辅助鼓风机的驱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主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自所述增压器的驱动开始起经过预先设定的第一待机时间后,停止所述辅助鼓风机的驱动。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主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二扫气供给模式下的运转时,当所述主机主体的转速下降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第二主机规定转速时,开始进行所述辅助鼓风机的驱动,停止所述电动机对所述增压器的驱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自所述辅助鼓风机的驱动开始起经过预先设定的第二待机时间后,停止所述电动机对所述增压器的驱动。
6.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主机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控制装置设有输出主机转速指令的操纵把手,相对于由所述操纵把手决定的港湾内航行模式和港湾外航行模式之间的切换转速而言,将所述主机规定转速设定为较高。
7.一种主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序:
驱动辅助鼓风机而向主机主体供给燃烧用气体的工序;以及
当所述主机主体的转速上升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第一主机规定转速时,开始进行电动机对增压器的驱动,停止所述辅助鼓风机的驱动的工序。
8.一种主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工序:
在主机主体的高旋转区域,利用电动机来驱动增压器的工序;以及
当所述主机主体的转速下降并达到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第二主机规定转速时,开始进行辅助鼓风机的驱动,停止所述电动机对增压器的驱动的工序。
9.一种主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机主体;
具备压缩机以及涡轮的增压器;
驱动所述增压器的电动机;
向所述主机主体供给空气的辅助鼓风机;以及
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根据预先设定的所述主机主体的主机规定转速来切换驱动所述辅助鼓风机的第一扫气供给模式和利用所述电动机来驱动所述增压器的第二扫气供给模式。
10.一种船舶,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9的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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