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泡沫组合物、气溶胶产品及使用该产品改善皮肤感官益处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14103.0 | 申请日: | 2016-03-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052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13 |
发明(设计)人: | J·M·桑克尔;D·A·齐默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891 | 分类号: | A61K8/891;A61K8/89;A61K8/41;A61K8/34;A61K8/19;A61K8/04;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江磊;樊云飞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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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泡沫 组合 气溶胶 产品 使用 改善 皮肤 感官 益处 方法 | ||
1.一种用于制备密度为0.12g/mL-0.5g/mL的泡沫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所述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包含:
0.05重量%至5重量%的表面活性剂,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1重量%至10重量%的脂肪醇;
10重量%至50重量%的硅氧烷共混物,所述硅氧烷共混物包含:
包含硅凝胶的第一硅氧烷组分,所述硅凝胶选自环戊硅氧烷和聚二甲基硅氧烷交联聚合物;聚二甲基硅氧烷和聚二甲基硅氧烷/乙烯基聚二甲基硅氧烷交联聚合物,以及它们的组合;和
包含硅氧烷粉末的第二硅氧烷组分;和
50重量%至80重量%的水;
其中所述硅氧烷共混物包含:
75重量%至85重量%的第一硅氧烷组分;和
15重量%至25重量%的第二硅氧烷组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所述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包含0.05重量%至4重量%的表面活性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包含12重量%至30重量%的硅氧烷共混物。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硅氧烷组分和所述第二硅氧烷组分各自为交联的硅氧烷弹性体。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硅氧烷组分与所述第二硅氧烷组分的比例为3份比1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硅氧烷共混物还包含0.05重量%至4重量%的润湿剂。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硅凝胶包含硅氧烷流体。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和所述脂肪醇组合以形成液晶结构,其中所述液晶结构为选自以下的相:双连续立方体、六角形、反立方体、层状凝胶、胶束立方体、反六角柱状物、以及它们的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和所述脂肪醇组合以形成液晶结构,其中所述液晶结构为选自以下的相:双连续立方体、六角形、反立方体、层状凝胶、胶束立方体、反六角柱状物、以及它们的组合,并且所述液晶结构为层状凝胶相。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液体可发泡组合物不含增稠剂。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脂肪醇具有25℃或更高的熔点。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脂肪醇包含山嵛醇、鲸蜡醇和硬脂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13.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包含季铵化合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其中所述季铵化合物包含以下中的一种或多种:山嵛基三甲基氯化铵、硬脂酰胺基丙基二甲胺、山嵛基三甲基铵甲基硫酸盐、山嵛酰胺基丙基二甲胺、硬脂基(乙基己基)二甲基铵甲基硫酸盐、二鲸蜡基二甲基氯化铵和二牛脂基二甲基氯化铵。
1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还包含超吸收聚合物。
1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体可发泡组合物,还包含活性化合物,所述活性化合物包含烟酰胺、泛醇和己基癸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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