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苯嘧磺草胺的三元除草组合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16717.2 | 申请日: | 2016-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270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D·马萨;R·埃文斯;T·塞萨尔;M·维切尔;R·利布尔;A·弗拉泰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农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4 | 分类号: | A01N43/54;A01N43/10;A01N37/40;A01N37/26;A01N43/90;A01N43/86;A01N41/06;A01N33/22;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双双;刘金辉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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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苯嘧磺草胺 三元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组合,其包含:
a)除草剂A,其为2-氯-5-[3,6-二氢-3-甲基-2,6-二氧代-4-三氟甲基-1-(2H)嘧啶基]-4-氟-N-[[甲基(1-甲基乙基)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b)单独的除草剂B,其为磺胺草唑,和
c)至少一种与除草剂A和B不同的除草剂C,其选自
噻吩草胺及其对映体,
其中除草剂A与除草剂C的重量比为1:500-1:1且除草剂B与除草剂A+C的重量比为15:1-1:200。
2.如权利要求1的除草组合,其包含至少一种不同于除草剂B和C的其他除草剂D,其选自咪唑啉酮除草剂、VLCFA除草剂、光系统II抑制剂、颜料合成抑制剂、ACC抑制剂、二硝基苯胺除草剂和合成生长素。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除草组合,其进一步包含优选选自由如下组成的组的安全剂:解草酮、喹氧乙酸、cyprosulfamide、抑害胺、解草啶、解草唑、解草呋、双苯恶唑酸、吡咯二酸、萘二甲酸酐、4-(二氯乙酰基)-1-氧杂-4-氮杂螺[4.5]癸烷和2,2,5-三甲基-3-(二氯乙酰基)-1,3-唑烷。
4.一种防治不希望的植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不希望的植物存在或预期存在的场所施用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除草组合。
5.一种对作物中不希望的植物进行根除处理的方法,包括在种植作物或作物出苗之前向其中作物种植的场所施用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除草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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