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用电极、锂离子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用电极的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18564.5 | 申请日: | 2016-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118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水野雄介;进藤康裕;中岛勇辅;川北健一;草地雄树;大泽康彦;佐藤一;赤间弘;堀江英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13 | 分类号: | H01M4/13;H01M4/139;H01M4/36;H01M4/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涛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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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电池 用电 以及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包括:配置于锂离子电池的隔膜侧的第1主面,以及配置于集电体侧的第2主面,其中,
所述电极的厚度为50~5000μm,
在所述第1主面与所述第2主面之间,包含:
平均纤维长度为50nm以上且小于100μm的短纤维A,
平均纤维长度为100μm以上且1000μm以下的长纤维B,以及
活性物质粒子C,
所述短纤维A以及所述长纤维B为导电性纤维,
所述长纤维B的平均纤维直径为0.1~100mm。
2.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包括:配置于锂离子电池的隔膜侧的第1主面,以及配置于集电体侧的第2主面,其中,
所述电极的厚度为50~5000μm,
在所述第1主面与所述第2主面之间,不包含粘接剂而包含:
平均纤维长度为50nm以上且小于100μm的短纤维A,
平均纤维长度为100μm以上且1000μm以下的长纤维B,以及
活性物质粒子C,
所述活性物质粒子C为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含有包覆用树脂以及导电助剂的包覆剂包覆而成的包覆活性物质粒子,
所述短纤维A以及所述长纤维B为导电性纤维。
3.一种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包括:配置于锂离子电池的隔膜侧的第1主面,以及配置于集电体侧的第2主面,其中,
所述电极的厚度为50~5000μm,
在所述第1主面与所述第2主面之间,包含:
平均纤维长度为50nm以上且小于100μm的短纤维A,
平均纤维长度为100μm以上且1000μm以下的长纤维B,以及
活性物质粒子C,
所述短纤维A以及所述长纤维B为导电性纤维,
所述长纤维B的平均纤维直径为0.1~100mm,
所述长纤维B的平均纤维直径比所述短纤维A的平均纤维直径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所述长纤维B的平均纤维直径为0.1~1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
所述短纤维A是导电性纤维,其在所述第1主面与所述第2主面之间离散地存在,
所述短纤维A的电导率为50mS/cm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所述短纤维A的平均纤维直径为0.01~20μm。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所述长纤维B是导电性纤维,其在所述第1主面与所述第2主面之间离散地存在,
所述长纤维B的电导率为50mS/cm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以所述电极的体积为基准,所述短纤维A所占的体积比例为0.1~15vol%,所述长纤维B所占的体积比例为0.001~15vol%。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所述短纤维A所占的体积VA与所述长纤维B所占的体积VB的比例VA/VB为0.2~50。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以所述电极的体积为基准,所述活性物质粒子C所占的体积比例为30~80vol%。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其中,所述活性物质粒子C为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被含有包覆用树脂以及导电助剂的包覆剂包覆而成的包覆活性物质粒子。
12.一种锂离子电池,其中,将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电极用作负极和/或正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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