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角蛋白处理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19673.9 | 申请日: | 2016-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086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6 |
发明(设计)人: | D·瓦利亚;M·凯撒;C·康格;S·E·沙伊贝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露华浓消费品 |
主分类号: | A61K8/00 | 分类号: | A61K8/00;A61K31/74 |
代理公司: | 北京易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96 | 代理人: | 崔晓光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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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角蛋白 处理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大体上涉及角蛋白处理。更具体地但非限制性地来说,本公开涉及皮肤、指甲、毛发以及睫毛处理,包含用于改善皮肤、指甲、毛发或睫毛的状况的角蛋白-肽/树枝状大分子组合物。
背景技术
下面所提供的信息并非视为是本发明的现有技术,而仅仅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而提供的。
角蛋白是用来描述在活的动物的各部分中、尤其是在哺乳动物和人类中所发现的各种结构蛋白的术语。举例来说,角蛋白存在于皮肤的外层中并且是毛发和指甲的主要组分,毛发包括睫毛,指甲包括手指甲和脚趾甲。在非人类动物中,角蛋白是角、爪、蹄、壳、羽毛以及喙的主要组分。
在人类中,人类的毛发、指甲和其它含有角蛋白的结构会变脆或开裂,并且会发生断裂,有损魅力。一种缓解这种魅力损失的方式是例如通过用指甲油掩盖缺陷。或者,可施用例如护发素这样的临时性产品来隐藏或掩饰该状况。可获得一些用于改良这类状况的处理,例如施用已水解的角蛋白。然而,这类处理临时性极强,常常在洗手或洗头发的过程中或甚至在简单冲洗过程中就被去除。
仍然存在对持久及有效的含有角蛋白的结构的处理的需求。
发明内容
为了满足这种需求,本公开提供了角蛋白修复组合物。本发明的角蛋白修复组合物包括角蛋白-肽和树枝状大分子。角蛋白-肽与树枝状大分子的重量比可以是从约4:1到约1:60。角蛋白-肽可以包括已部分水解的角蛋白。树枝状大分子可以包括能够与角蛋白-肽上的一个或多个官能团缔合、相互作用或反应的一个或多个官能团。举例来说,树枝状大分子上的一个或多个官能团可以选自OH、NH2、SH、CO2H或其它基团。角蛋白-肽和树枝状大分子可以通过形成共价键、离子键或氢键,或通过其它分子间相互作用,如范德华力、偶极-偶极相互作用等发生缔合。在一些实施例中,角蛋白-肽保持至少部分地暴露以便与角质基质的角蛋白相互作用或反应并且树枝状大分子官能团从角蛋白-肽组分单向延伸。角蛋白-肽/树枝状大分子组合物和树枝状大分子的示范性示意式分别显示于图1和图2中。本发明的角蛋白修复组合物中所用的树枝状大分子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疏水基团。疏水基团可以包括任选地被一个或多个官能团取代的C6-C20直链或支链烃链。
根据本发明的角蛋白修复组合物可以进一步包括溶剂。角蛋白修复组合物中另外的组分可以包括成膜聚合物、反应性(甲基)丙烯酸酯、环氧化酯化植物油、多面体低聚倍半硅氧烷以及着色剂中的一个或多个。成膜聚合物可以是例如纤维素酯、硝化纤维素或乙酸纤维素烷基化物。
本发明包括一种通过对角质基质施用本发明的角蛋白修复组合物来改善角质基质的状况的方法。角质基质可以是皮肤、指甲和毛发。待改善状况可以是指甲分层、变脆、开裂、剥落、分裂、干枯以及纹理化。
本发明的角蛋白修复组合物可以通过将角蛋白-肽和树枝状大分子相组合而制得。组合可以包括通过形成共价键、离子键或氢键的化学反应。组合还可以包括混合角蛋白-肽和树枝状大分子。角蛋白-肽与树枝状大分子之间的键可以通过角蛋白-肽和树枝状大分子的反应性官能团的结合来形成。
通过说明书、附图和实例,其它目标和优点以及优选实施例的结构和功能将变得显而易见。
附图说明
根据以下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更具体的说明,本发明的以上的和其它的特征和优点将显而易见,如附图中所示,在附图中:
图1是适用于根据本发明的组合物中的角蛋白-肽/树枝状大分子组合物的示意性结构;并且
图2是适用于制备本发明组合物的树枝状大分子单元的示意性图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详细讨论本发明的实施例。在描述实施例时,为了清楚起见,采用特定术语。然而,本发明不意圖限于如此选择的特定术语。虽然讨论了特定的示范性实施例,但是应了解,这只是为了说明所做的。相关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使用其它组分和配置。虽然本文中描述了许多实施例和特征,但是应了解,本发明的各种特征和实施例的各方面除非相互排斥或与特定的说明相反,否则即使单独地描述,仍然可以进行组合。本文中引用的所有参考文献全都通过引用并入,如同每个参考文献单独地并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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