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化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24668.7 | 申请日: | 2016-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316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发明(设计)人: | S·E·沙纳翰;T·J·C·奥里奥尔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先正达参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01/12 | 分类号: | C07D401/12;C07D413/12;C07D417/12;C07D409/12;C07D403/12;A01N43/58;A01N43/76;A01N43/78;A01N43/60;A01N43/80;A01N43/647;A01N43/653;A01P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张敏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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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化合物 | ||
1.一种具有式(I)的化合物
或者其盐,
R1是甲基或炔丙基;
R2是甲基或卤素;
G是氢;
T是具有式(Tp)的经取代的苯环
X21是卤素;
X22是氢或卤素;
X23是氢;
X24是卤素;
A表示与该氧基-烷基-D部分的附接点并且B表示与该哒嗪二酮/哒嗪酮部分的附接点;并且
D是2-吡啶基、3-吡啶基、4-吡啶基、2-噻唑基、5-噻唑基、2-甲基-4-噻唑基、2-氯-4-噻唑基、4-甲基-2-噻唑基、2-氯-4-吡啶、2-氯-5-噻吩或2-甲基-5-吡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
X21是氯或氟;
X22是氢或氟;
X24是氯;以及
R2是甲基或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2是甲基。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是甲基。
5.一种除草组合物,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除草化合物和农业上可接受的配制佐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草组合物,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另外的杀有害生物剂。
7.一种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如在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具有式(I)的化合物施用至不想要的植物或施用至其所在场所。
8.一种控制不想要的植物生长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如在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草组合物施用至不想要的植物或施用至其所在场所。
9.如在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定义的具有式(I)的化合物作为除草剂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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