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合成纤维的纸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29472.7 | 申请日: | 2016-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6719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亨利·罗塞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贝特信托公司 |
主分类号: | D21H13/10 | 分类号: | D21H13/10;D21H13/12;D21H13/24;D21H13/26;D21H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李欣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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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合成纤维 | ||
1.一种纸,包含:
-原纤化合成纤维,
-其横截面具有第一形状因子的非原纤化合成纤维,以及
-其横截面具有第二形状因子的非原纤化合成纤维,所述第二形状因子大于所述第一形状因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一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的形状因子小于或等于1.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一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的形状因子小于或等于1.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的形状因子大于或等于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一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是具有圆形横截面的纤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是具有扁平横截面的纤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所述第一形状因子和所述第二形状因子之间的差值大于或等于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纤维源自用于造纸的纸浆中的多组分初级纤维的解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纤维源自双组分聚酯/聚酰胺纤维的解离。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纸,所述多组分初级纤维是共轭纤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纸,所述共轭纤维为聚酯/聚酰胺纤维。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按重量计的量大于具有所述第一形状因子的纤维的按重量计的量。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包含安全元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包括水印。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其中,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选自聚酰胺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聚乙烯醇纤维、乙烯乙烯醇共聚物纤维和聚烯烃纤维。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相对于所述纸的总重量,包含超过5%干重的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相对于所述纸的总重量,具有所述第二形状因子的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的量,大于或等于10%干重。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其中,所述原纤化合成纤维是原纤化聚乙烯纤维。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其中,所述非原纤化合成纤维的数均长度在0.5mm和8mm之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相对于所述纸的总重量,包含小于95%干重的原纤化合成纤维。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所述纸包含表面处理剂。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包含胶乳。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纸,所述胶乳为絮凝的胶乳。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纸,相对于所述纸的总重量,包含至少3%干重的胶乳。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纸,相对于所述纸的总重量,包含小于5%干重的非合成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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