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40775.9 | 申请日: | 2016-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360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发明(设计)人: | 地藤大造;河北晃宏;小笠原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485 | 分类号: | H01M4/485;H01M4/36;H01M4/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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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备: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质,
所述正极的正极活性物质包含:
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一次颗粒聚集而形成的二次颗粒、及
稀土化合物的一次颗粒聚集而形成的二次颗粒,
所述稀土化合物的所述二次颗粒在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所述二次颗粒的表面,附着于邻接的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所述一次颗粒之间形成的凹部,且附着于形成该凹部的该各一次颗粒上,
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中固溶有镁,固溶于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所述二次颗粒的表面起至该颗粒粒径的20%为止的表层区域的镁的浓度高于固溶于该颗粒的其它区域的镁的浓度,
固溶于所述表层区域的镁的浓度相对于除去锂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量为0.03mol%以上且0.5mol%以下,
所述稀土化合物的比例相对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总质量以稀土元素换算为0.005质量%以上且0.5质量%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固溶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镁的浓度相对于除去锂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量为0.03mol%以上且0.5mol%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构成所述稀土化合物的稀土元素是选自钕、钐和铒中的至少1种元素。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镍占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比例相对于除去锂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量为80摩尔%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钴占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的比例相对于除去锂的金属元素的总摩尔量为7摩尔%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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