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无执照频谱中的基于CRS的传输模式与基于DM-RS的传输模式之间进行协调的技术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46170.0 | 申请日: | 2016-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5231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P·盖尔;S·耶拉玛利;D·P·玛拉迪;Y·魏;A·Y·格洛科夫;B·巴尼斯特;M·L·麦克克劳德;T·罗;S·巴塔查杰;C·张;R·T·索瓦希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5/00 | 分类号: | H04L5/00;H04L5/14;H04L2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陈小刚;陈炜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执照 频谱 中的 基于 crs 传输 模式 dm rs 之间 进行 协调 技术 | ||
描述了与用于在无执照频谱中的基于共用参考信号(CRS)的传输模式(TM)和基于解调参考信号(DM‑TS)的TM之间进行协调的技术有关的各方面。在一个方面,可针对每一子帧用信令通知下行链路/上行链路(Dl/UL)子帧配置。由该DL/UL子帧配置提供的信息可以指示相应下行链路子帧是单频网络(MBSFN)子帧(与基于DM‑RS的TM相关联)还是非MBSFN子帧(与基于CRS的TM相关联)。在另一方面,可以支持周期性以及非周期性信道状态信息(CSI)报告请求。在又一方面,用于无执照载波的不连续接收(DRX)苏醒可经由有执照频谱中的载波被显式地或隐式地指示给用户装备(UE)。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专利申请要求于2016年8月9日提交的题为“TECHNIQUES FOR HARMONIZATIONBETWEEN CRS AND DM-RS BASED TRANSMISSION MODES IN UNLICENSED SPECTRUM(用于在无执照频谱中的基于CRS的传输模式与DM-RS的传输模式之间进行协调的技术)”的美国非临时申请No.15/232,672、以及于2015年8月10日提交的题为“TECHNIQUES FORHARMONIZATION BETWEEN CRS AND DM-RS BASED TRANSMISSION MODES IN UNLICENSEDSPECTRUM(用于在无执照频谱中的基于CRS的传输模式与DM-RS的传输模式之间进行协调的技术)”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203,295的优先权,它们被转让给本申请受让人并由此通过援引明确纳入于此。
背景技术
本公开的各方面一般涉及电信,且更具体地涉及用于在无执照频谱中的基于共用参考信号(CRS)的传输模式(TM)和基于解调参考信号(DM-RS)的TM之间进行协调的技术。
无线通信网络被广泛部署以提供各种通信服务,诸如语音、视频、分组数据、消息接发、广播等。这些无线网络可以是能够通过共享可用的网络资源来支持多个用户的多址网络。
无线通信网络可包括数个网络实体。蜂窝网络(例如,无线广域网(或即WWAN))的网络实体可包括数个基站,诸如B节点(NB)或演进型B节点(eNB)。无线局域网(WLAN)的网络实体可包括数个WLAN网络实体,诸如接入点(AP),它可被称为Wi-Fi节点。每一网络实体都可支持数个用户装备(UE)的通信,并且可经常同时与多个UE通信。类似地,每个UE可以与数个网络实体通信,并且有时可以与多个网络实体和/或采用不同接入技术的网络实体通信。网络实体可经由下行链路和上行链路与UE通信。下行链路(或即前向链路)是指从网络实体到UE的通信链路,而上行链路(或即反向链路)是指从UE到网络实体的通信链路。
随着蜂窝网络变得越来越拥塞,运营商开始寻求增加容量的方法。一种办法可包括使用WLAN来卸载蜂窝网络(例如,长期演进(或即LTE))的一些话务和/或信令。WLAN(或即WiFi网络)是有吸引力的,因为与在有执照频谱中操作的蜂窝网络不同,WiFi网络一般在无执照或共享频谱中操作。然而,对无执照频谱的接入可能需要协调以确保使用相同或不同接入无执照频谱的技术的相同或不同运营商部署的网络实体可以共存并有效地利用无执照频谱。
如此,并且考虑到无执照频谱的日益增长的使用,需要提供高效且经改进过程以至少支持多个传输模式的技术。
概述
以下给出一个或多个方面的简要概述以提供对这些方面的基本理解。此概述不是所有构想到的方面的详尽综览,并且既非旨在标识出所有方面的关键性或决定性要素亦非试图界定任何或所有方面的范围。其唯一的目的是以简化形式给出一个或多个方面的一些概念以作为稍后给出的更详细描述之序言。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8004617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