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合间皮素和CD3的双特异性T细胞活化性抗原结合分子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51891.0 | 申请日: | 2016-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261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1 |
发明(设计)人: | M·巴卡克;T·法蒂;A·弗里莫瑟-格伦德舍伯;S·英霍夫-杨格;C·克莱恩;S·克洛斯特曼;M·莫尔霍;G·尼尔德菲林那;J·T·莱古拉;W·谢弗;P·尤马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30 | 分类号: | C07K16/30;C07K16/28;C07K16/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 代理人: | 岑晓东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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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合 间皮素 cd3 特异性 细胞 活化 抗原 分子 | ||
1.一种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包含
(a)特异性结合第一抗原的第一抗原结合模块;
(b)特异性结合第二抗原的第二抗原结合模块;
其中所述第一抗原是活化性T细胞抗原且所述第二抗原是间皮素,或所述第一抗原是间皮素且所述第二抗原是活化性T细胞抗原;且
其中特异性结合间皮素的所述抗原结合模块包含重链可变区,特别是人源化重链可变区,其包含SEQ ID NO:14的重链互补决定区(HCDR)1,SEQ ID NO:15的HCDR 2和SEQ ID NO:16的HCDR 3,和轻链可变区,特别是人源化轻链可变区,其包含SEQ ID NO:17的轻链互补决定区(LCDR)1,SEQ ID NO:18的LCDR 2和SEQ ID NO:19的LCDR 3。
2.依照权利要求1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特异性结合间皮素的所述抗原结合模块包含包含与SEQ ID NO:20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5%,96%,97%,98%,99%或10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包含与SEQ ID NO:21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5%,96%,97%,98%,99%或10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
3.依照权利要求1或2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所述第一抗原结合模块和/或所述第二抗原结合模块是Fab分子。
4.依照权利要求1-3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所述第二抗原结合模块是特异性结合第二抗原的Fab分子,且其中Fab轻链和Fab重链的可变域VL和VH或恒定域CL和CH1是彼此替换的。
5.依照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所述第一抗原是间皮素且所述第二抗原是活化性T细胞抗原。
6.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所述活化性T细胞抗原是CD3,特别是CD3ε。
7.依照权利要求1-6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特异性结合所述活化性T细胞抗原的所述抗原结合模块包含SEQ ID NO:4的重链互补决定区(CDR)1,SEQID NO:5的重链CDR 2,SEQ ID NO:6的重链CDR 3,SEQ ID NO:8的轻链CDR 1,SEQ ID NO:9的轻链CDR 2和SEQ ID NO:10的轻链CDR 3。
8.依照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特异性结合所述活化性T细胞抗原的所述抗原结合模块包含包含与SEQ ID NO:3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5%,96%,97%,98%,99%或10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可变区和包含与SEQ ID NO:7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5%,96%,97%,98%,99%或10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可变区。
9.依照权利要求1-8任一项的T细胞活化性双特异性抗原结合分子,其中(a)下的第一抗原结合模块是特异性结合第一抗原的第一Fab分子,(b)下的第二抗原结合模块是特异性结合第二抗原的第二Fab分子,其中Fab轻链和Fab重链的可变域VL和VH是彼此替换的;
且
i)在a)下的第一Fab分子的恒定域CL中位置124处的氨基酸用赖氨酸(K),精氨酸(R)或组氨酸(H)独立替代(编号方式依照Kabat),且其中在a)下的第一Fab分子的恒定域CH1中位置147处的氨基酸或位置213处的氨基酸用谷氨酸(E),或天冬氨酸(D)独立替代(编号方式依照Kabat EU索引);或
ii)在b)下的第二Fab分子的恒定域CL中位置124处的氨基酸用赖氨酸(K),精氨酸(R)或组氨酸(H)独立替代(编号方式依照Kabat),且其中在b)下的第二Fab分子的恒定域CH1中位置147处的氨基酸或位置213处的氨基酸用谷氨酸(E),或天冬氨酸(D)独立替代(编号方式依照Kabat EU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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