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CD20和抗BLyS抗体的组合的给药方案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55248.5 | 申请日: | 2016-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500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31 |
发明(设计)人: | R.B.亨德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葛兰素史密斯克莱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A61P3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曹立莉 |
地址: | 英国米德***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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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抗体 给药 拮抗 去除 自身免疫性疾病 治疗 | ||
1.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
向有需要的人给药所述BLyS结合抗体达至少12周;
且向有需要的人给药至少一次的所述CD20结合抗体,且所述CD20结合抗体不在BLyS结合抗体的第一次给药之前给药;
且所述BLyS结合抗体的给药在最后一次给药CD20结合抗体之后持续至少4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CD20结合抗体在BLyS结合抗体的第一次给药后至少两周向有需要的人给药。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CD20结合抗体在BLyS结合抗体的第一次给药之后的第2周至第20周之间向有需要的人给药至少两次。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CD20结合抗体在BLyS结合抗体的第一次给药之后的第4周和第6周向有需要的人给药。
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每周一次向有需要的人给药所述BLyS结合抗体。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BLyS结合抗体向有需要的人持续给药24周。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BLyS结合抗体为贝利木单抗。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贝利木单抗作为皮下注射给药。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以200mg的剂量给药。
1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CD20结合抗体为利妥昔单抗。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利妥昔单抗作为静脉内输注给药。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以1000mg的剂量给药。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CD20结合抗体为奥伐木单抗。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自身免疫性疾病为B-细胞调节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5.根据权利要求14的用于所述用途的能够去除B细胞的CD20结合抗体和能够拮抗BLyS的BLyS结合抗体的组合,其中所述自身免疫性疾病选自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和舍格伦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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