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食物浓缩物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57898.3 | 申请日: | 2016-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379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M·莱默斯;M·梅勒马;D·W·麦尔威茨;H·施密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H5/00 | 分类号: | C09H5/00;A23L29/281;A23L23/00;A23L23/1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张晓威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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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物 浓缩物 | ||
1.凝胶形式的食物浓缩物,其包含:
a)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重量计40-75重量%的水;
b)5.0-6.0mmol/g水的钠离子和钾离子的总量;
c)二元胶凝系统,所述二元胶凝系统包含:
i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4-13重量%的A型明胶,其被计算为(明胶的重量/(明胶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ii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9-35重量%的糖,所述糖选自蔗糖、葡萄糖、果糖及它们的混合物,其被计算为(糖的重量/(糖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iii其中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明胶和糖的总量为至少20重量%。
2.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中所述食物浓缩物包含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至少22重量%的NaCl,其被计算为(NaCl的重量/(NaCl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3.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包含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至少6重量%且至多12重量%的明胶。
4.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中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所述明胶和所述糖的总量为至少24重量%。
5.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中钠离子与钾离子的重量比率为至少1。
6.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包含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重量计至少45重量%且至多70重量%的水。
7.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其包含:
a)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重量计45-70重量%的水;
b)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至少22重量%的NaCl,其被计算为(NaCl的重量/(NaCl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c)5.0-6.0mmol/g水的钠离子和钾离子的总量,其中钠离子与钾离子的重量比率为至少1;
d)二元胶凝系统,所述二元胶凝系统包含:
i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6-12重量%的A型明胶,其被计算为(明胶的重量/(明胶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ii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9-30重量%的糖,所述糖选自蔗糖、葡萄糖、果糖及它们的混合物,其被计算为(糖的重量/(糖的重量+总含水量的重量))*100%,
iii其中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含水量的重量计明胶和糖的总量为至少20重量%且至多35重量%;和
e)按所述食物浓缩物的总重量计小于0.1重量%的糊化淀粉。
8.制备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混合所有干燥成分,
b)将水混入干燥成分的混合物中,
c)在搅拌的同时加热所述混合物以使所述成分完全溶解并获得均质混合物,
d)任选地对所述混合物进行巴氏杀菌,
e)任选地将所述混合物装入容器中,以及
f)允许所述混合物形成凝胶。
9.权利要求8的制备食物浓缩物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之前,由明胶、至少一些所述水以及任选至少一些所述糖制得预混物,其中在步骤c)之前添加所述预混物。
10.权利要求8的制备食物浓缩物的方法,其中在步骤c)时的温度为至少40℃。
11.制备即食食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提供权利要求1的食物浓缩物,
b)通过将所述食物浓缩物混入更大体积的食物中来稀释之以产生混合物,
c)加热从步骤b)产生的所述混合物以产生即食食品。
12.权利要求11的制备即食食品的方法,其中在步骤b中的稀释率即食物浓缩物/食物为20g/kg至40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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