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癌症治疗的单独FGFR2抑制剂或与免疫刺激剂的组合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67905.8 | 申请日: | 2016-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681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4 |
发明(设计)人: | K·皮尔斯;J·珀尔斯;S·帕伦西亚;R·西拉尔斯基;M·古度西;K·克里希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戊瑞治疗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K16/28 | 分类号: | C07K16/28;G01N33/57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世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13 | 代理人: | 王思琪;王建秀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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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癌症 治疗 单独 fgfr2 抑制剂 免疫 刺激剂 组合 | ||
1.抗纤维母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IIIb(FGFR2-IIIb)抗体和至少一种抗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PD-1)抗体在制备用于受试者的胃癌治疗的药剂中的用途,其中
(1)所述治疗包括向所述受试者同时或依序施用所述抗FGFR2-IIIb抗体和所述至少一种抗PD-1抗体,
(2)所述抗FGFR2-IIIb抗体在位置Asn297缺少岩藻糖并且包含:
(a).重链可变区,其包含:(i)SEQ ID NO:6所示的HVR-H1;(ii)SEQ ID NO:7所示的HVR-H2;和(iii)SEQ ID NO:8所示的HVR-H3;以及轻链可变区,其包含:(iv)SEQ ID NO: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HVR-L1;(v)SEQ ID NO:10所示的HVR-L2;和(vi)SEQ ID NO:11所示的HVR-L3;
(b).SEQ ID NO:4所示的重链可变结构域和SEQ ID NO:5所示的轻链可变结构域;或
(c).SEQ ID NO:2所示的重链和SEQ ID NO:3所示的轻链;并且
(3)所述抗PD-1抗体是尼沃鲁单抗或派姆单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具有以下性质中的一个或多个:
a.以高于与FGFR2-IIIc的亲和力结合至FGFR2-IIIb,或无法检测到地结合至FGFR2-IIIc;
b.抑制FGF2与人FGFR2结合;
c.抑制FGF7与人FGFR2结合;
d.抑制小鼠肿瘤模型中人类肿瘤的生长;
e.诱导ADCC活性;
f.具有增强的ADCC活性;和
g.与对照相比,能增加小鼠肿瘤模型中肿瘤组织中的PD-L1阳性细胞、NK细胞、CD3+T细胞、CD4+T细胞、CD8+T细胞和巨噬细胞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数目。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是人源化抗体和/或是选自Fab、Fv、scFv、Fab’和(Fab’)2的抗原结合片段。
4.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具有以下性质中的一个或多个:
a.包含κ轻链恒定区;
b.包含IgG1重链恒定区;
c.与具有相同氨基酸序列的在位置Asn297经岩藻糖基化的抗体相比,在体外具有增强的ADCC活性;和
d.与具有相同氨基酸序列的在位置Asn297经岩藻糖基化的抗体相比,对FcγRIIIA具有增强的亲和力。
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与所述抗PD-1抗体依序施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是PD-1抑制剂不充分反应者。
7.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以6-10mg/kg、10-15mg/kg或6-15mg/kg的剂量施用。
8.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PD-1抗体以至少2mg/kg的剂量施用。
9.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FGFR2-IIIb抗体与所述抗PD-1抗体是每1、2、3、4或5周施用一次。
10.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胃癌在选自手术、化学疗法、放射疗法及其组合的疗法后复发或进展。
11.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胃癌先前已确定过表达FGFR2IIIb,不论FGFR2基因扩增存在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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