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压缩附属物及其制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68224.3 | 申请日: | 2016-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8967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2 |
发明(设计)人: | M·J·温德里;F·E·谢尔顿四世;J·L·哈里斯;H·T·格尔德雷因;R·S·莫伊尔;S·M·康索尼;I·阿克拉姆;A·D·伊斯特;H·S·拉萨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西康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068 | 分类号: | A61B17/068;A61B17/10;A61B17/00;A61B17/064;A61B17/072;A61B17/3209;A61B17/08;B32B5/12;B32B3/20;B32B3/26;B32B5/02;B32B7/05;B32B5/10;B32B5/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刘迎春 |
地址: | 美国波多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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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压缩 附属物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可压缩附属物,包括: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和
中间部分,其中所述中间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之间,并且其中所述中间部分包括: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基本上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之间延伸;以及
互连构件,其中所述互连构件被构造成能够至少接合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其中当所述可压缩附属物被力压缩时,所述第一支柱被构造成能够挠曲第一挠曲量,并且所述第二支柱被构造成能够挠曲第二挠曲量,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挠曲量不同于所述第二挠曲量,
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具有第一横截面直径,其中所述第二支柱具有第二横截面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横截面直径不同于所述第二横截面直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互连构件固定地接合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互连构件滑动地接合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横截面直径大于所述第二横截面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挠曲量大于所述第一挠曲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具有第一密度,其中所述第二支柱具有第二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密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密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挠曲量大于所述第一挠曲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具有第一横截面直径,其中所述第二支柱具有第二横截面直径,其中所述互连构件具有第三横截面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横截面直径和所述第二横截面直径不同于所述第三横截面直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具有第一密度,其中所述第二支柱具有第二密度,其中所述互连构件具有第三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密度和所述第二密度不同于所述第三密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包括:
第一端部;
第二端部;和
中间节段,其中所述第一端部接合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第二端部接合所述第二部分,并且其中所述互连构件接合所述中间节段。
10.一种可压缩附属物,包括:
基部部分;和
多个支柱,其中所述多个支柱包括:
第一支撑件,所述第一支撑件包括:
第一支柱;和
第二支柱,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接合所述基部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和所述第二支柱互连;和
第二支撑件,所述第二支撑件包括:
第三支柱;和
第四支柱,其中所述第三支柱和所述第四支柱接合所述基部部分,其中所述第三支柱和所述第四支柱互连,其中当所述可压缩附属物被力压缩时,所述第一支撑件被构造成能够挠曲第一挠曲量,并且所述第二支撑件被构造成能够挠曲第二挠曲量,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挠曲量不同于所述第二挠曲量,
其中所述第一支柱具有第一横截面直径,其中所述第二支柱具有第二横截面直径,其中所述第三支柱具有第三横截面直径,并且其中所述第四支柱具有第四横截面直径,并且第一横截面直径、第二横截面直径、第三横截面直径、第四横截面直径各不相同。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撑件包含第一材料,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支撑件包含第二材料,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材料不同于所述第二材料。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压缩附属物,其中所述第一支撑件具有第一平均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支撑件具有第二平均密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平均密度不同于所述第二平均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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