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磁能吸收性光学产品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69989.9 | 申请日: | 2016-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919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0 |
发明(设计)人: | 李·坎贝尔·博曼;迈克尔·霍金斯;杰瑞米·L·伊斯贝尔;凯文·C·克罗格曼;布里亚·南德;卡余尔·阿什文·帕特尔;安东尼·布莱恩·博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士曼化工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5/22 | 分类号: | G02B5/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王蕊;李轶 |
地址: | 美国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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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磁能 吸收性 光学 产品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电磁能吸收性光学产品,其包含:
a)聚合物基底;和
b)复合涂层,所述复合涂层包含:包含聚离子粘合剂的第一层,和包含颜料混合物的第二层,其中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中的每一个包括结合基团组分,其一起形成互补结合基团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颜料的平均粒子直径是在5-300纳米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第一层在它的第一面紧邻所述聚合物基底,所述第二层在所述第一层的对面紧邻所述第一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第二层的所述结合基团组分是处于所述颜料混合物的每个颜料的表面处的可离子化官能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对于所述颜料混合物的每个颜料,所述可离子化官能度是相同的可离子化官能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相同的可离子化官能度是可离子化磺酸酯官能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相同的可离子化官能度是可离子化羧酸酯官能度。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的颜料混合物包含:至少一种在它的表面具有第一可离子化官能度的第一颜料,和至少一种在它的表面处具有不同于所述的第一可离子化官能度的第二可离子化官能度的第二颜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第一可离子化官能度是可离子化磺酸酯官能度和所述第二可离子化官能度是可离子化羧酸酯官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颜料混合物包含在它的表面处具有可离子化官能度的至少一种另外的颜料,其与所述第一可离子化官能度或所述第二可离子化官能度相同或不同。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该聚合物基底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和进一步包含紫外光吸收性材料。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聚合物基底是未染色的透明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聚合物基底包含选自下面的涂层作为组分:金属层、介电层、陶瓷层及其组合。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复合涂层的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二层的至少一种是由含水分散体形成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是用于层合玻璃的复合夹层和进一步包括至少一种安全膜或夹层。
1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的Tvis不大于50%,所述Tvis为可见光波长范围内的电磁透射率。
1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的Tvis不小于80%,所述Tvis为可见光波长范围内的电磁透射率。
18.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的Tvis不大于50%,所述Tvis为可见光波长范围内的电磁透射率。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的Tvis不大于25%。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光学产品,其中所述光学产品的Tvis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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