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提供有效的竖直起飞和着陆能力的翼板组件的UAV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71747.3 | 申请日: | 2016-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869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发明(设计)人: | 尼尔·H·威尔福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特克斯特罗恩系统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9/02 | 分类号: | B64C29/02;B64C39/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美国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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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提供 有效 竖直 起飞 着陆 能力 组件 uav | ||
1.一种无人飞行器(UAV),包括:
机身;
主机翼,所述主机翼从所述机身延伸并且在所述无人飞行器水平飞行时向所述无人飞行器提供升力;以及
翼板组件,所述翼板组件从所述主机翼延伸,每一个翼板组件包括一组推进单元,每一个推进单元包括(i)壳体、(ii)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电动机和(iii)联接到所述电动机的螺旋桨;
其中,每一个推进单元还包括:
可再充电电池,所述可再充电电池构造和布置成:i)储存足够用于只在竖直起飞期间为所述推进单元的电动机供电的电能;以及ii)在所述无人飞行器水平飞行期间由维持所述无人飞行器水平飞行的、分立的且独立的主推进组件再充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翼板组件在竖直飞行期间向所述无人飞行器提供升力并且在水平飞行期间提高飞行效率。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主机翼包括:
左机翼,所述左机翼具有附接到所述机身的左侧的近端和远端,以及
右机翼,所述右机翼具有附接到所述机身的右侧的近端和远端;并且
其中,所述翼板组件包括:
左翼板组件,所述左翼板组件附接到所述左机翼的远端,以及
右翼板组件,所述右翼板组件附接到所述右机翼的远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左机翼从所述机身的左侧延伸;
其中,所述右机翼从所述机身的右侧延伸;
其中,所述左翼板组件从所述左机翼的远端延伸;
其中,所述右翼板组件从所述右机翼的远端延伸;并且
其中,所述左翼板组件和所述右翼板组件将所述左机翼和所述右机翼支撑在平坦表面上方,使得当所述无人飞行器瞄准竖直方向并坐在所述平坦表面上时,所述左机翼和所述右机翼不接触所述平坦表面。
5.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每一个翼板组件还包括:
一组翼板控制表面,所述一组翼板控制表面构造和布置成提供角偏转并且从所述翼板组件的一组推进单元接收气流。
6.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翼板组件还包括:
相应的轮组,所述相应的轮组构造和布置成在平坦表面上滚动,当所述无人飞行器未飞行时所述相应的轮组向所述无人飞行器提供移动性。
7.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用于每一个推进单元的所述可再充电电池容纳在所述推进单元的壳体内。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所述主推进组件包括燃料箱、发动机和主螺旋桨,在飞行期间所述发动机驱动所述主螺旋桨并且消耗来自所述燃料箱的燃料;并且
其中,所述主推进组件构造和布置成在飞行期间对每一个推进单元的可再充电电池进行再充电。
9.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还包括:
降落伞组件,所述降落伞组件设置在所述机身内,所述降落伞组件构造和布置成在所述推进单元和所述主推进组件不能提供足够的升力以使所述无人飞行器安全地着陆的情况下展开降落伞。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飞行器,还包括:
一组辅助推进单元,所述一组辅助推进单元沿着每一个主机翼的前缘设置;并且
其中,全部所述推进单元和所述主推进组件构造和布置成在起飞期间提供至少800磅的组合升力。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飞行器,其中,每一个推进单元的螺旋桨都是可折叠螺旋桨组件;并且其中,所述无人飞行器还包括: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在所述无人飞行器实现水平飞行之后引导每一个推进单元的可折叠螺旋桨组件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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