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74395.7 | 申请日: | 2016-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669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野尻昌良;堀江优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8/19 | 分类号: | A61K8/19;A61K8/02;A61K8/22;A61Q5/08;A61Q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尹明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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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容器 外容器 填充 毛发脱色 气溶胶型 第一剂 染发 化妆品 过氧化氢的 收纳 弯曲刚性 喷射剂 碱剂 内压 片材 | ||
1.一种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所述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具备如下外容器,该外容器收纳第一内容器和第二内容器,第一内容器中填充有含有碱剂的第一剂,第二内容器中填充有含有过氧化氢的第二剂,并且,
在该外容器与各内容器之间的空间中,以30℃时的内压成为0.2MPa以上且0.8MPa以下的方式填充有喷射剂,
该第一内容器及第二内容器分别是贴合最内层具有聚烯烃树脂层的多层结构的片材而形成的,该第一内容器的片材的弯曲刚性E(f)及该第二内容器的片材的弯曲刚性E(s)分别为0.15gf·cm2/cm以上且3.0gf·cm2/cm以下,E(f)与E(s)的比率E(f)/E(s)为0.3以上且5以下,
该第一剂在30℃时的粘度V(f)为10,000mPa·s以上且145,000mPa·s以下,该第二剂在30℃时的粘度V(s)为8,000mPa·s以上且100,000mPa·s以下,V(f)与V(s)之比V(f)/V(s)为1.5以上且5以下,
第二内容器内的第二剂的质量M(s)与第一内容器内的第一剂的质量M(f)之比M(s)/M(f)为1.2以上且3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第一内容器及第二内容器的最内层的聚烯烃树脂为聚乙烯树脂。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E(f)及E(s)分别为0.6gf·cm2/cm以上且2.0gf·cm2/cm以下。
4.如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在第一剂、第二剂中的任一者或两者中进一步含有表面活性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表面活性剂为选自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
6.如权利要求1~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在第一剂、第二剂中的任一者或两者中进一步含有高级醇。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高级醇为下述通式(1)所表示的化合物,
R-OH (1)
式中,R表示碳原子数为12以上且24以下的直链或支链的烃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高级醇为(1a)R为碳原子数为12以上且18以下的直链烷基的高级醇与(1b)R为碳原子数为20以上且24以下的直链烷基的高级醇的组合。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成分(1a)与成分(1b)的质量比(1a):(1b)为0.5:9.5~9.5:0.5。
10.如权利要求6~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第一剂与第二剂的混合物中的高级醇的含量为3质量%以上且12质量%以下。
11.如权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在第一剂、第二剂中的任一者或两者中进一步含有烃。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气溶胶型染发用或毛发脱色用化妆品,其中,
第一剂与第二剂的混合物中的烃的含量为1质量%以上且20质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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