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超声外科器械的扣合接合夹持垫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76980.0 | 申请日: | 2016-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03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P·F·里斯坦伯格;D·塞普尔韦达-莱瓦;B·D·迪克森;C·N·法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西康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32 | 分类号: | A61B17/32;A61B17/28;A61B17/29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刘迎春 |
地址: | 美国波多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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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超声 外科 器械 接合 夹持 | ||
1.一种超声器械,包括:
(a)主体;
(b)轴组件,其中所述轴组件从所述主体朝远侧延伸;
(c)声波导,所述声波导定位在所述轴组件内,其中所述波导被构造成能够与超声换能器声学地联接;以及
(d)端部执行器,其中所述端部执行器包括:
(i)超声刀,所述超声刀与所述波导声学连通,和
(ii)夹持臂组件,其中所述夹持臂组件包括:
(A)夹持臂,所述夹持臂与所述轴组件枢转地联接,和
(B)夹持垫,所述夹持垫被构造成能够利用卡扣接合连接与所述夹持臂可移除地联接;
其中所述夹持垫包括至少一个突出部,其中所述夹持垫在与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重合的位置处具有第一宽度,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被构造成能够支撑所述夹持垫的一对支撑角撑板,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所述一对支撑角撑板之间的第二宽度,其中所述第二宽度小于在与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重合的位置处的第一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被构造成能够与所述夹持臂可移除地联接,同时所述夹持臂枢转地联接到所述轴组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被构造成能够与所述夹持臂可移除地联接,同时所述夹持臂从所述轴组件脱离联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在所述夹持臂的每一侧上的一对支撑角撑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包括沿着所述夹持垫纵向延伸的榫。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榫沿着所述夹持垫的顶部表面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榫包括具有“T”形状的横截面轮廓。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包括从所述夹持垫的纵向轴线向外延伸的至少一个突出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包括一对突出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垫在与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重合的位置处具有最大宽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沿着所述夹持臂纵向延伸并且被构造成能够接收所述夹持垫的榫眼。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榫眼成形为“T”形狭槽。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被构造成能够支撑所述夹持垫的至少一个支撑角撑板。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夹持臂包括一对支撑角撑板。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一对支撑角撑板之间的第一宽度小于所述夹持垫的第二宽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器械,其中所述第一宽度比所述第二宽度大大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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