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椅子及座的支承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77621.7 | 申请日: | 2016-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302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矢岛敏城;菅野隆夫;柴本康广;徐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誉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C1/024 | 分类号: | A47C1/024;A47C3/0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梅也;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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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椅子 支承 机构 | ||
1.一种椅子,其特征在于,具备:
腿,该腿从地板面立起设置;
座,该座设置在所述腿的上方;以及
支承机构,该支承机构介于所述腿与所述座之间,
所述支承机构配置在所述座的下方,并至少在前后方向的两处及左右方向的两处将所述座支承为能够沿着预定的轨迹移动,且具备随着所述座从预定的基准位置移动而不管所述座是在前、后、左和右方向中的哪个方向上移动都使该座的移动方向顶端侧向下倾斜的座倾斜功能,
所述支承机构还具备恢复力产生机构,该恢复力产生机构根据因不管所述座是在前、后、左和右方向中的哪个方向上移动都使所述座的重心上升而从所述预定的基准位置的移动量产生恢复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腿具备上下升降机构,所述座设置在所述上下升降机构的上方,所述支承机构介于所述上下升降机构与所述座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以能够沿着所述预定的轨迹至少在前后方向及左右方向上分别独立地动作的方式支承所述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座的动作角度及动作距离设定为前后方向比左右方向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椅子,
所述座的动作角度设定为后方向比前方向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恢复力产生机构是伴随着从所述预定的基准位置起的所述座的动作而使所述座的重心上升的重心移动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椅子具有旋转支承机构,所述旋转支承机构将所述座支承为能够相对于所述腿水平旋转。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具有前后支承部及左右支承部,所述前后支承部将所述座支承为能够在前后方向上动作,所述左右支承部与该前后支承部分体地构成,并将所述座支承为能够在左右方向上动作,
所述恢复力产生机构具有前后恢复部及左右恢复部,所述前后恢复部产生前后方向上的恢复力,所述左右恢复部与该前后恢复部分体地构成并产生左右方向上的恢复力。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椅子,
所述前后支承部及所述左右支承部在俯视时重复的位置重叠。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椅子,
所述前后支承部及所述左右支承部在上下方向上重叠地设置。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椅子,
所述前后支承部设置于比所述左右支承部靠上方的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椅子,
在所述前后支承部安装有靠背。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具有沿着所述预定的轨迹形成的引导面、和沿着该引导面移动的从动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具有缓慢部或无冲击部中的至少一方,所述缓慢部随着接近所述从动件的动作端而使所述从动件的动作缓慢,所述无冲击部吸收由动作端处的所述引导面的端部与所述从动件的碰撞引起的冲击。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具有动作端能够沿着所述预定的轨迹动作的连杆部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椅子,
所述支承机构具有动作端能够沿着所述预定的轨迹动作的连杆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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