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充放电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82455.X | 申请日: | 2016-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666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匠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7/02 | 分类号: | H02J7/02;B60L11/18;H02J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黄纶伟;孙明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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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放电装置 电力供给源 电动汽车 电力转换部 充电方式 交流电力 信息传送 直流电力 判定 充电 转换 | ||
1.一种充放电装置,其具有将交流电力转换为直流电力而供给到汽车内的二次电池的电力转换部、以及对所述电力转换部进行控制并且在与所述汽车之间进行信息传送的控制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使用表示与基于所述二次电池的特性的充电方式对应的对应信息和表示不与所述充电方式对应的非对应信息,判定可否针对与所述充放电装置连接的所述汽车内的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放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汽车具有将所述二次电池的种类和确定有无所述二次电池的确定信息对应起来的电池确定表,
所述控制部具有将所述二次电池的种类、所述对应信息、所述非对应信息对应起来的充电方式对应表,使用所述电池确定表和所述充电方式对应表判定可否进行所述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放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电池确定表所示的所述二次电池的信息和所述充电方式对应表所示的所述二次电池的信息中的、与相同种类的所述二次电池对应的信息的逻辑积为0时判定为不可充电,向所述汽车通知充放电结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放电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在判定为所述不可充电时,生成通知在与所述充放电装置连接的所述汽车中搭载了无法利用所述充放电装置进行充电的二次电池的信息。
5.一种充放电装置,其具有将交流电力转换为直流电力而供给到汽车内的二次电池的电力转换部、以及对所述电力转换部进行控制并且在与所述汽车之间进行信息传送的控制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部使用表示能够对所述汽车中搭载的动力源进行充电的可充电信息和表示不能对所述动力源进行充电的不可充电信息,判定可否针对与所述充放电装置连接的所述汽车内的所述动力源进行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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