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氰化物废水的处理剂和用其处理含氰化物废水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83212.8 | 申请日: | 2016-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7900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4 |
发明(设计)人: | 村上诚;佐藤达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片山化学工业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2F1/76 | 分类号: | C02F1/76;A62D3/38;C02F1/58;C02F1/72;A62D101/45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依云;刘兵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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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氰化物 废水 处理 方法 | ||
一种含氰化物废水的处理剂,其包括含有N‑氯氨基磺酸盐和/或N‑溴氨基磺酸盐的水溶液,或者含有N‑氯氨基磺酸盐和/或N‑溴氨基磺酸盐的水溶液与含有过氧化氢或金属化合物的水溶液两种溶液的组合,或者含有N‑氯氨基磺酸盐和/或N‑溴氨基磺酸盐的水溶液、含有过氧化氢的水溶液与含有金属化合物的水溶液三种溶液的组合。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氰化物废水的处理剂以及用其处理含氰化物废水的方法,该处理剂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并与常规试剂相比使用尽可能少的化学品安全地去除废水中的氰化物。
根据本发明,废水中任何形式的氰化物,特别是氰离子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处理。
背景技术
氰化物对生态系统有很强的影响,因此含氰化物废水(以下也称为“氰化物废水”)未经处理就不得释放到自然界。废水中的氰化物水平受《水污染防治法》约束,因此废水必须通过氰化物去除处理来解毒,以便在排入下水道等前达到排污标准(1mg/L以下)。在部分地区,由地方政府监管的标准比上述标准更严格。
氰化物以三种不同的形式存在于废水中,即持久性氰基配合物、易分解的氰基配合物和氰化物离子,取决于废水的来源,其含量可以变化。
已经提出了各种从含氰化物废水中去除氰化物的方法并投入实际应用。然而,这些方法具有优点和缺点,并根据废水的状态使用。
例如,可提及以下方法:氧化分解法,例如(1)碱性氯化法,其中将含氰化物废水调节为碱性,然后注入氯以氧化分解氰化物;(2)臭氧氧化法,其中氰化物通过臭氧的强氧化能力氧化分解成氮气和碳酸氢盐;以及(3)电解氧化法(电解法),其中通过不溶性电极的电流进行氧化反应分解氰化物;不溶性配合物法,例如(4)普鲁士蓝法,其中将供给铁离子的化合物如硫酸亚铁加入到含氰化物废水中,沉淀并除去产生的不溶性铁/亚铁氰化物;(5)锌白法,其中加入氯化锌和还原剂,沉淀并除去生成的不溶性配合物;以及(6)还原铜法,其中加入铜(II)盐和还原剂,沉淀并除去生成的不溶性配合物;(7)生物处理法,其中适应氰化物的微生物(氰化物分解细菌)分解氰化物;以及水热反应,例如(8)热水解法,其中使含氰化物废水保持在高温下以使氰类化合物水解成氨和甲酸,并使共存的重金属以单质或氧化物的形式沉积;以及(9)湿式氧化法,其中不仅氰化物被分解,而且有机污染物质也被氧化分解。
本发明的申请人提出了如下含氰化物废水的处理方法:
(A)通过在含氰化物废水中加入可溶于次氯酸盐和水并可在水中形成锰离子的锰化合物,并从废水中去除生成的水不溶性锰盐,从而去除废水中的氰化物的含氰化物废水的处理方法(参见日本专利4106415号:专利文献1);以及
(B)通过在含氰类化合物废水中加入相当于所含氰类化合物摩尔数1.4倍以上甲醛的第一步反应,然后通过加入所含氰类化合物摩尔数3.0倍以上的实质有效量的过氧化氢并在pH 7.0以上进行第二步反应的含氰类化合物废水的处理方法(参见日本专利公布H02(1990)-35991号:专利文献2)。
然而,上述常规方法需要复杂的步骤和操作,因此可能需要一个以上的反应容器。此外,根据废水的类型,如含有硫氰酸根离子和铵根离子的废水,氰化物可能无法充分去除,不符合处理后废水中氰化物浓度的排污标准(1mg/L以下),从而导致某些情况下处理后的废水无法排入下水道。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氢离子浓度(pH)的排污标准海洋区域为5.0-9.0,除海洋区域以外为5.8-8.6。在上述将废水的pH调节至酸性或碱性的常规方法中,除了废水中的氰化物浓度之外,在排入下水道之前,pH也需要通过中和处理来调整,使之符合排污标准。
这里使用的术语“海洋区域”是指除旱地之外的地球上保持盐水(海水)的水域,特别是排放废水的旱地的边界周围,尤其是在河口或海岸周围。术语“除海洋区域以外”是指除海洋区域以外的水(淡水)的水域,如河流和湖泊。含有淡盐水的水域或包括港口、海港、堤岸等建筑物的水域中的上述区域之间的边界根据诸如《水污染防治法》的各种法律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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