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彩色隐形眼镜及其制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84404.0 | 申请日: | 2016-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7050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林文卿;李静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D11/00 | 分类号: | B29D11/00;G02C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 |
地址: | 中国台湾苗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彩色 隐形眼镜 及其 制法 | ||
一种三明治彩色隐形眼镜及其制法,主要包括光学区与移印区,其中移印区又包括前高分子聚合层、载色层、着色剂层、后高分子聚合层,其中前、后高分子聚合层与光学区的高分子聚合层为相同材料,如此利用亲疏水性单体互穿透性质与等待时间设计,再经聚合反应形成镜片。该着色剂层复合于相同材料镜片间,借以形成专一化三明治型彩色隐形眼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彩色隐形眼镜及其制法,尤其涉及一种可制作专一化且将色料完全包覆的三明治型彩色隐形眼镜及其制法。
背景技术
隐形眼镜自1950年初发明后,经商品化至今已有60年之久,最初的隐形眼镜采用硬材(如: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所制成,由于其材料较硬,加上其本体的透氧能力与亲水性均不佳,致使隐形眼镜可配戴的时间较短,且会产生有明显的异物不适感。于70年代中的软式隐形眼镜的发明,可谓一进步的改革,其是以一种HEMA(2-羟乙基丙烯酸甲酯)为主的水胶材料所制成。由于该材料吸水性高,水化后形成软式、高含水性的特性,大幅的增进了配戴的舒适性,但其透氧力仍低,每日仅能配戴8至12小时,久戴后常有发生角膜缺氧性水肿及新生血管增生的病变。都市地小人稠,生活空间相对狭小,再加上繁重的升学压力,使得视力异常人口急速增加,视力异常虽可通过配戴眼镜矫正视力,但配戴眼镜常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因此民众常会利用隐形眼镜进行视力矫正。隐形眼镜是直接配戴在角膜及眼睛邻近边缘区或巩膜区,用来矫正视力或作为角膜塑形的器材;产品的发展也逐渐从最早的玻璃及PMMA等硬式材料,到亲水性的HEMA材料,而未来的发展趋势则朝向可久戴的硅水胶(Silicon Hydrogel)材料。
而随着经济状况好转,也带动民众对于美丽时尚价值观的提升,因此,原本以矫正功能为诉求的视力保健产品,已从强调实用功能转而兼顾到流行美观的发展方向。许多隐形眼镜制造厂也陆续开发出兼具矫正与美观的角膜变色镜片与彩妆镜片;惟此类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镜片)可让美丽加分但他的安全与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若是染色不当或长时间配戴,可能具有色素脱落导致眼睛受损的潜在危险。包括眼红、角膜血管新生或敏感度降低等。其他包括基弧或直径不符规格、镜片厚度不均匀可能引响透气性进片表面和边缘不光滑平整等。
坊间所通称的彩色隐形眼镜或染色隐形眼镜,即是于隐形眼镜的表面或内部包覆一着色层,配戴者除了可凭借镜片来矫正视力外,还可附带的凭借着色层来加强或改变眼睛虹膜的颜色和大小,以提升眼睛的美感,因此广为时下世人所喜爱。目前,镶崁工艺一般都是使用移印(Pad Print)方法,将含有色料的着色剂印附于隐形眼镜的镜片表面或包覆于镜片的内部,以制作成所述的彩色隐形眼镜或染色隐形眼镜。例如台湾公告第M339691号专利,就揭露一种渐层式包覆型隐形眼镜的层位结构技术,教示将着色剂层包覆于由软质且透明的上层镜片与下层镜片间,避免着色剂直接接触配戴者的眼球,或避免色料掉色造成眼睛过敏或刮伤眼球。另外,例如台湾公开第201318857A号专利,还揭露一种染色隐形眼镜的制作技术,旨在含有色料的有色层(即着色剂层)的隐形眼镜本体表面,喷洒、涂布或浸泡一作为覆盖材料的寡聚合物,该寡聚合物覆盖材料包含有聚甲基丙烯酸羟乙酯(PHEMA)及溶剂,使该具有色层的镜体表面形成一透明薄膜,然后再进行固化成型,使该溶剂挥发,即可得到具有保护作用的透明薄膜的染色隐形眼镜。如此实施,可简化且加快染色隐形眼镜的制作工序。
台湾公开第M521191号专利,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强化色料包覆性的复层式隐形眼镜,用以改善传统彩色隐形眼镜内部所包覆的着色剂层在耐久使用下的安定性。该专利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包括:一镜片、一下保护层及一着色剂层,该着色剂层复合于镜片与下保护层间,其中该下保护层与着色剂层间还包括复合一黏着层。此方法的设备成本高,制程繁琐,且于实施制造时,亲水性材料结合于隐形眼镜表面的质量极不稳定,导致量产不良率过高,无法降低制造成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80084404.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