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婴幼儿的皮肤状态的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86149.3 | 申请日: | 2016-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963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8 |
发明(设计)人: | 志摩恭子;石川准子;横瀬丽;直江绫乃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N33/50 | 分类号: | G01N33/50;G01N30/72;G01N30/88;G01N33/92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沈央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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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婴幼儿 皮肤 状态 评价 方法 | ||
1.一种婴幼儿的皮肤状态的评价装置,其中,
具备:
定量机构,其分别定量由婴幼儿的皮肤角质层的采集物调制的脂质试样中所含的表1所示的下述(1)~(10)的任意一种所示的组合的神经酰胺成分1和神经酰胺成分2;和
[表1]
演算机构,算出定量的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根据算出的比导出婴幼儿的皮肤状态的评价结果,作为所述皮肤状态,对接触性皮炎进行评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
作为皮肤状态,对接触性皮炎发病的有无、接触性皮炎发病的可能性、接触性皮炎预防的状态、接触性皮炎的发展程度、有无接触性皮炎倾向的体质、接触性皮炎的治愈状况、或者对于接触性皮炎的治疗或预防效果进行评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接触性皮炎为尿布皮炎。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
对婴幼儿的排尿部、肛门部、臀部、腹股沟部或腰部、或者这些的附近部的皮肤状态进行评价。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脂质试样是由被试验体的无疹部或者接触性皮炎没有发病的被试验体的健康部的皮肤角质层的采集物调制的脂质试样。
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储存关联有由皮肤角质层的采集物调制的脂质试样中所含的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的信息与婴幼儿的皮肤状态的数据库,
基于所述数据库的关联性,根据所述演算机构算出的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导出婴幼儿的皮肤状态的评价结果。
7.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为非羟基酰基-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与非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的比。
8.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为α-羟基酰基-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与α-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的比。
9.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为非羟基酰基-6-羟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与选自非羟基酰基-二氢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非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α-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以及α-羟基酰基-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中的任意一种的成分量的比。
10.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为非羟基酰基-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与选自非羟基酰基-二氢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α-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酯-ω-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以及酯-ω-羟基酰基-6-羟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中的任意一种的成分量的比。
11.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
所述神经酰胺成分1的成分量相对于神经酰胺成分2的成分量的比为α-羟基酰基-二氢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与选自非羟基酰基-二氢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非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α-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以及酯-ω-羟基酰基-鞘氨醇·神经酰胺成分量中的任意一种的成分量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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