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调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86667.5 | 申请日: | 2016-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29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樋口哲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F11/89 | 分类号: | F24F11/89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王培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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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调 系统 | ||
1.一种空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空调系统具备:空调机,其具备室外机和室内机,所述室外机具备检测外部气温的外部气温传感器,所述室内机具备控制空调运转的室内机控制部,并能够与所述室外机进行通信;以及遥控器,其能够与所述室内机进行通信,
所述遥控器具备:
时间表存储部,其对每个预先设定好的时间的所述空调机的运转时间表的信息、用于决定所述空调机的运转模式的基准温度、以及修正所述外部气温的外部气温修正值进行存储;以及
运转模式决定部,其使用所述运转时间表的信息、以所述外部气温修正值对所述外部气温进行修正后的修正后外部气温以及所述基准温度,从制冷模式、送风模式以及制热模式之中决定所述运转模式,
所述室内机控制部按照由所述运转模式决定部决定的所述运转模式,以所述基准温度为目标温度来控制空调运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运转模式决定部对用于作为所述运转模式而对所述制冷模式进行判定的所述修正后外部气温亦即制冷选择温度、与用于作为所述运转模式而对所述制热模式进行判定的所述修正后外部气温亦即制热选择温度进行计算,
在满足所述基准温度小于所述制冷选择温度的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将所述运转模式决定为所述制冷模式,
在满足所述基准温度大于所述制热选择温度的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将所述运转模式决定为所述制热模式,
在所述基准温度满足所述第一条件以及所述第二条件的情况下,将所述运转模式决定为所述送风模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调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室内机具备检测室内温度的室内温度传感器,
所述运转模式决定部使用所述运转时间表的信息、所述修正后外部气温、所述外部气温与所述室内温度的温度差、以及所述基准温度来决定所述运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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