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89609.8 | 申请日: | 2016-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924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李鹤林;任相爀;车成龙;韩种范 | 申请(专利权)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刘久亮;黄纶伟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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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 ||
1.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第一主体,所述第一主体包括第一显示器;以及
第二主体,所述第二主体铰接至所述第一主体,所述第二主体包括第二显示器,
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包括:
第一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位于所述第一主体的一个表面上;以及
第一弯曲显示器,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位于所述第一主体中的与所述第一主体的旋转轴相邻的侧面上,并且从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延伸并弯曲,
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包括:
第二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位于所述第二主体的一个表面上;以及
第二弯曲显示器,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位于所述第二主体中的与所述第二主体的旋转轴相邻的侧面上,并且从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延伸并弯曲,
其中,当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的外表面面对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的外表面时,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和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的至少一部分被停用,
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根据在所述第一主体与所述第二主体之间形成的角度来确定所述第一显示器和所述第二显示器的启用区域,
其中,当所述第一主体的后表面面对所述第二主体的后表面时,所述控制器启用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和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中的至少一个,并且启用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和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的整个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当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和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形成谷时,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和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中的与所述谷相邻的区域处于停用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还包括铰链配件,所述铰链配件铰接至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主体具有联接至所述铰链配件的第一轴,
其中,所述第二主体具有联接至所述铰链配件的第二轴,
其中,所述第一轴平行于所述第二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根据在所述第一主体与所述第二主体之间形成的角度而不同地位于所述铰链配件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包括依次堆叠的第一弯曲玻璃、第一半透明沉积层和第一弯曲显示面板,
其中,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包括依次堆叠的第二弯曲玻璃、第二半透明沉积层和第二弯曲显示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包括与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接触的第一前部区域、与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相邻的第一后部区域、以及所述第一前部区域和所述第一后部区域之间的第一中部区域,
其中,所述第二弯曲显示器包括与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接触的第二前部区域、与所述第一弯曲显示器相邻的第二后部区域、以及在所述第二前部区域与所述第二后部区域之间的第二中部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当展开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时,所述控制器启用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一前部区域、所述第二前部区域、所述第一中部区域以及所述第二中部区域,并且停用所述第一后部区域和所述第二后部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中,当在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处观察到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时,所述控制器启用所述第一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二平面显示器、所述第一前部区域以及所述第二前部区域,并且停用所述第一后部区域、所述第二后部区域、所述第一中部区域以及所述第二中部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第一耳机插孔,所述第一耳机插孔设置在所述第一主体的一侧上;以及
第二耳机插孔,所述第二耳机插孔设置在所述第二主体的一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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