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13735.1 | 申请日: | 2017-0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508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包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G06F3/14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产品技术领域,更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使用越来越广泛,功能也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的电子设备,现有的智能手机的显示屏屏占比较低,使得用户体验欠佳。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方式需要提供一种电子装置。
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包括正面及背面;
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背面;
主屏,所述主屏设置在所述正面,所述主屏能够在所述摄像头拍摄时显示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及
副屏,所述副屏设置在所述背面,所述副屏能够在所述摄像头拍摄时显示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摄像头的数量为两个。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个摄像头位于所述副屏的同一侧。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个摄像头位于所述副屏的相接的两侧。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个摄像头分别位于所述副屏的相背的两侧。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两个摄像头的中心与所述副屏的中心位于同一直线上。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副屏位于所述背面的上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副屏的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背面的面积的一半。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电子装置还包括切换模块,所述切换模块用于切换所述主屏或所述副屏显示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屏能够显示切换标签,所述切换模块用于根据用户针对所述切换标签的输入操作切换所述主屏或所述副屏显示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副屏能够显示切换标签,所述切换模块用于根据用户针对所述切换标签的输入操作切换所述主屏或所述副屏显示所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副屏能够显示控制标签,所述摄像头根据用户针对所述控制标签的输入操作选择拍摄模式。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拍摄模式包括视频模式、拍照模式、人物模式、景物模式、夜景模式、连拍模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副屏能够显示确定标签,所述摄像头根据用户针对所述确定标签的输入操作确定成像。
上述电子装置的摄像头设置在背面,用户在自拍时可以通过设置在背面的副屏看到摄像头拍摄的场景,主屏可以覆盖正面的全部区域,如此,电子装置在不影响自拍功能的情况下增大了屏占比。
本发明实施方式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方式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主屏和副屏的显示状态示意图。
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主屏和副屏的显示状态示意图。
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副屏的显示状态示意图。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副屏的显示状态示意图。
图8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9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图10是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电子装置的平面示意图。
主要元件及符号说明:
电子装置100、本体10、正面12、背面14、摄像头20、主屏30、副屏40、切换标签200、控制标签300、确定标签40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所述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13735.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