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照明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17628.6 | 申请日: | 2017-0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427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4 |
发明(设计)人: | 苏莱曼·N·阿卜杜勒努尔;保罗·肯尼斯·德洛克;斯图尔特·C·索尔特;斯蒂芬·肯尼思·赫尔维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特环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32 | 分类号: | B60Q1/32;B60Q1/30;B60Q1/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李伟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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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照明 组件 | ||
1.一种车辆侧面标记,包括:
基底,具有附接至透镜的边缘,所述基底限定腔;
设置在纵长构件上的第一光致发光结构,所述纵长构件与靠近所述腔的所述透镜可操作地连接,并且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被构造成响应于接收由光源发射的激发光而发光;以及
导光管,具有向所述边缘外延伸的端部,并且所述导光管被配置为接收穿过其中的所述激发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还包括:
设置在所述纵长构件上的第二光致发光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和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均包括被构造成将从所述光源的至少一部分接收的激发光降频转换成可见光的至少一种光致发光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其中,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中的长余辉光致发光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其中,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是包括反射特性的介质的一部分,从而使得当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未被照亮时,所述透镜是反光的,并且当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接收所述激发光时,所述透镜发射所需颜色的转换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其中,所述激发光包括蓝光、紫光和紫外光中的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其中,所述基底设置在车辆车身面板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侧面标记,其中,第二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和所述透镜的外表面之间,并且其中,从所述第一光致发光结构发射的转换光是用于所述第二光致发光结构的激发光。
8.一种车辆照明组件,包括:
基底,具有外部边缘,并且所述基底连接至透镜;
导光管,具有变化的厚度,在所述基底的第一侧上所述导光管设置在所述基底外部,以在所述透镜和靠近所述第一侧的所述基底的所述外部边缘之间形成间隙,在相对的第二侧上所述导光管设置在所述基底的所述外部边缘的内部;
以及
光致发光结构,所述光致发光结构设置在所述透镜和所述基底之间并且被构造成响应于激发光而发光。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光致发光结构包括位于所述光致发光结构中的长余辉光致发光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光致发光结构包括被构造成将从光源的至少一部分接收的激发光降频转换成输出至可视部分的可见光的至少一种光致发光材料。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激发光包括蓝光、紫光和紫外光中的一种。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照明组件被构造成用于车辆的侧面标记。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长余辉光致发光材料一旦被所述激发光充能则可发光至少4小时。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照明组件,其中,所述光致发光结构包含在载体介质内,所述载体介质进一步具有反射特性,从而使得当所述光致发光结构未被照亮时,所述透镜具有反光的外观,并且当所述光致发光结构接收所述激发光时,所述透镜发射所需颜色的转换光。
15.一种车辆,包括:
设置在由车身面板限定的腔内的照明组件,其中,所述照明组件包括长余辉光致发光材料;以及
所述照明组件内的导光管,在所述车身面板的第一侧上所述导光管设置在所述腔外,并且在相对的第二侧上所述导光管设置在所述腔内,其中所述第一侧的向外延伸部在透镜和所述车身面板之间形成间隙以接收激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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