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28670.8 | 申请日: | 2015-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4220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5 |
发明(设计)人: | 卢育文;卢聪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狮市文峰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B1/182 | 分类号: | F24B1/182;F24B1/191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1 | 代理人: | 程昭春 |
地址: | 3627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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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节能型 植物 燃料 炉灶 | ||
1.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包括具有灶腔、灶口和排烟口的炉灶主体,所述排烟口连接有烟囱;所述灶口的上边沿低于锅底的高度,所述灶腔内对应锅的侧壁形成有回火槽;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通过蓄存烟的蓄烟柜与所述排烟口连通;上述蓄烟柜的内腔呈由下至上逐渐变窄的台阶状,至少包括相连通的处于下方的第一台阶柜,和处于上方的第二台阶柜;上述烟囱与所述第二台阶柜连通;包括三个上述炉灶主体,三个所述炉灶主体共用同一上述烟囱和蓄烟柜;所述蓄烟柜内设有两个对应所述烟囱的进口的隔板,两所述隔板将所述蓄烟柜分隔成三个分别对应三个所述炉灶主体的排烟口的蓄烟柜单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隔板由上述蓄烟柜的底部向上延伸至低于上述第二台阶柜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三个上述炉灶主体的灶台连接在一起,上述蓄烟柜设于所述灶台的相交处,所述灶台在所述相交处形成与墙角相应的直角形,三个上述蓄烟柜单体沿所述相交处呈直角形且沿墙角向上设置;两上述隔板沿将墙角三等分方向设置;上述烟囱立设于上述第二台阶柜上方沿墙角向上设置,并具有与墙角相应的直角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三个上述炉灶主体上设有置物槽。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蓄烟柜设于上述炉灶主体的灶台上,与上述锅的侧壁的距离为18-22cm。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锅,所述锅为直筒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高于上述锅的锅底,所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所述锅的侧壁之间的距离为0.5-2c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侧壁之间的距离为0.8-1.2cm。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锅底之间的垂直高度为1-10c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锅底之间的垂直高度为4-6cm。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低于所述锅的锅底并处于锅底边缘下方,所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所述锅的锅底之间的距离为0.5-2cm。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锅底之间的距离为0.8-1.2cm。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侧壁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10cm。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下边缘与上述锅的侧壁之间的垂直距离为4-6cm。
15.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灶腔与所述锅相对应的腔壁为竖直腔壁,上述回火槽沿水平方向向所述竖直腔壁内凹陷。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横截面为矩形。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一种植物燃料型炉灶,其特征在于:上述回火槽的槽底与上述锅的侧壁之间的距离为3-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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