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穿戴式生理共振刺激系统、电刺激装置及生理活动感测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40021.X | 申请日: | 2017-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40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1 |
发明(设计)人: | 周常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常安 |
主分类号: | A61B5/0476 | 分类号: | A61B5/0476;A61B5/0402;A61B5/0478;A61B5/0496;A61B5/0205;A61B5/1455;A61B5/16;A61B5/18;A61B5/00;A61B5/0488;A61B5/04;A61N1/36;A61H39/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张一军,姜劲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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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穿戴 生理 共振 刺激 系统 装置 活动 | ||
1.一种穿戴式生理共振刺激系统,用以影响一使用者的生理状态,脑部状态,及/或意识状态,包括:
一处理单元;
至少二脑电电极;以及
一耳戴装置,包括:
至少一耳戴结构,用以将该耳戴装置设置于该使用者的至少一耳朵上;
一脑部活动侦测单元,用以通过该至少二脑电电极而取得该使用者的一脑电讯号;以及
一刺激讯号产生单元,用以对该使用者施加一生理刺激,
其中,
该处理单元被建构以对该脑电讯号进行一频域分析处理,以取得经选择的至少一脑波频段范围内的至少一能量峰值,并根据该至少一能量峰值的频率而决定一频率比例关系;以及
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被建构施加一生理刺激讯号至该使用者,且该生理刺激讯号的频率符合该频率比例关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单元实施为下列其中的一个,包括:设置于该耳戴式装置内,以及设置于一外部装置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外部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操作接口,以供该使用者执行下列至少其中的一个,包括:选择频段范围,根据能量峰值而选择对应的频率,以及选择频率比例关系。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还包括一通讯模块,以与一外部装置进行沟通,以及该外部装置进一步包括一操作接口,以供该使用者执行下列至少其中的一个,包括:选择频段范围,选择能量峰值,以及选择频率比例关系。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生理刺激讯号实施为下列至少其中的一个,包括:一听觉刺激讯号,一视觉刺激讯号,以及一电刺激讯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耳戴装置实施为具有至少一发声元件,电连接至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以提供该听觉刺激讯号。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还包括一显示元件,电连接至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以在该使用者的视野范围内提供该视觉刺激讯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显示元件设置于下列至少其中的一个上,包括:该眼镜结构,以及与该眼镜结构相接的一腕戴结构。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还包括至少二电刺激电极,电连接至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以提供该电刺激讯号。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还包括一头戴结构,与该耳戴装置相连接,且被建构为在配戴于该使用者的头部时,可使该至少二脑电电极以及该至少二电刺激电极的至少其中的一个被设置于下列位置的其中的一个,包括:对应于大脑皮质顶叶区的位置,对应于大脑皮质额叶区的位置,以及对应于大脑皮质枕叶区的位置。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系统,其还包括一口内结构,以承载该至少二电刺激电极的至少其中的一个,进而将该电刺激讯号施加至该使用者的一舌头。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二电刺激电极实施为于该口内结构上配置为矩阵形式的多个电刺激电极。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二脑电电极的至少其中的一个实施为设置于该耳戴结构上。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一耳戴结构实施为双耳戴结构,以分别设置于该使用者的二耳朵上。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二脑电电极分别设置于该双耳戴结构上。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至少一耳戴结构实施为下列至少其中的一个,包括:耳内壳体,耳挂结构,耳夹结构,以及耳罩结构。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包括一第一刺激产生源,以产生具有一第一刺激频率的一第一听觉刺激讯号,以及一第二刺激产生源,以产生具有一第二刺激频率的一第二听觉刺激讯号,以及其中,该第一听觉刺激讯号以及该第二听觉刺激讯号被建构为在同时提供时可得出与该能量峰值的频率具该频率比例关系的该生理刺激讯号。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处理单元进一步分析该脑电讯号,以获得该使用者的一生理特征,以及该刺激讯号产生单元进一步被建构为在该生理特征符合一默认条件时,提供该电刺激讯号至该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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