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慧抽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50826.2 | 申请日: | 201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446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万渝平;王立山;谯斌宗;梁恒兴;罗小川;罗翰林;叶梅;石晓爽;何华清;吕超;向俊成;朱志洪;贺强双;刘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K17/00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1222 | 代理人: | 李安霞,曾克 |
地址: | 610041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慧 抽样 方法 | ||
1.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基于二维码图像识别的自动查询、填报、违法取证方法和基于GPS数据应用的绩效考核、实时预警方法,
所述基于二维码图像识别的自动查询、填报、违法取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抽样人员在抽样现场采用移动智能终端拍摄社会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二维码并识别所述工商营业执照二维码的数据;
步骤2、通过网络将所述工商营业执照二维码的数据发送到远程管理系统;
步骤3、所述远程管理系统根据所述工商营业执照二维码的数据查询所述社会企业的工商信息数据,所述工商信息数据包括所述社会企业的经营范围信息,当确认所述社会企业超范围违法经营时,在移动智能终端录入范围违法经营的相关描述;
步骤4、所述远程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将所述工商信息数据发送到移动智能终端;
步骤5、移动智能终端将工商信息数据自动填入数据表中的;
步骤6、采用移动智能终端拍照、录音、录相功能将相关现场作业情况及违规违法取证资料发送到后端服务器保存备用。
所述绩效考核、实时预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抽样人员在抽样现场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将现场抽样数据和智能终端的GPS地理位置信息通过网络发送至远程管理系统,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为手持式,具有上网功能,所述地理位置通过移动智能终端的GPS功能获得,所述现场抽样数据包括正常数据和异常情况数据,所述异常情况数据包括异常情况描述数据、现场佐证资料和报警信息,所述现场佐证资料包括照片和/或录像和/或录音;
步骤b、所述远程管理系统接收并保存的现场抽样数据和抽样现场的地理位置,并记入所述抽样人员的业绩考核数据;当接收的现场抽样数据包含异常情况数据时,进入步骤c;
步骤c、所述远程管理系统触发异常预警子系统,所述异常预警子系统记录抽样现场的地理坐标位置、地址、现场佐证资料及发生时间,所述异常预警子系统为GIS信息系统;
步骤d、所述异常预警子系统判断报警信息的类别,按照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方式1、所述预警信息属于直属管辖范围内,管理人员有直接管辖权限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后续处置;
方式2、所述预警信息不属于直属管辖范围内,无管辖权限,向上级汇报或按工作制度向联动部门发送预警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基于条码图像识别的自动查询、填报、违法取证方法,所述基于条码图像识别的自动查询、填报、违法取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采用移动智能终端扫描样品上的包装条码并识别所述包装条码的数据;
第二步、通过网络将所述包装条码的数据发送到远程管理系统;
第三步、所述远程管理系统根据所述包装条码的数据查询样品的商品信息和生产者信息;
第四步、所述远程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将商品信息和生产者信息发送到移动智能终端;
第五步、移动智能终端将商品信息和生产者信息自动填入数据表中的。
第六步、采用移动智能终端拍照、录音、录相功能将相关现场作业情况及违规违法取证资料发送到后端服务器保存备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之前,所述抽样人员通过授权密码登录移动智能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智能终端为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所述远程管理系统包括支持其运行的相关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骤1中,还包括采用人工输入所述社会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二维码的数据;
在步骤5中,还包括采用人工输入所述社会企业的工商信息数据;
在步骤a中,所述异常情况描述数据采用人工录入移动智能终端;
在第一步中,还包括采用人工输入样品的包装条码的数据;
在第二步中,还包括采用人工输入样品的商品信息和生产者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抽样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骤d的方式1中,通知相关人员的方式包括短信和/或APP报警和/或电话,通知相关人员的信息包括异常情况发生地址、时间、异常情况描述和GPS导航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未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5082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便于排料的料仓用破拱器
- 下一篇:一种新型塑粉原料存储下料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