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62929.0 | 申请日: | 201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4758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5 |
发明(设计)人: | 谢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H04N21/431;G06F3/0481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韩建伟;张永明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最小化 视频 窗口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和装置。其中,该方法包括:通过在视频窗口上设置的最小化按钮获取用户的最小化指令,其中,视频窗口为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用于显示与会者视频的一个或多个显示窗口;采用与视频窗口尺寸大小相同的层将视频窗口遮挡;呈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第一模拟动画,其中,第一模拟动画为视频窗口缩小至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的任务栏的过程的动画。本发明解决了现有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的视频窗口无法实现最小化功能的技术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会议的出现,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使身处异地的人员可以实现实时的会议通信,随时随地解决问题。尤其是网络视频会议,使得与会者可以实现面对面般的交流效果。通常,与会者可以通过移动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等)上安装的网络视频会议客户端程序参与该网络视频会议,如图1所述为一种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示意图。
从图1所示的网络视频会议界面可以看出,现有的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的视频墙中虽然会显示一个或多个与会者的视频窗口,但是,用户无法实现单独去控制对某个视频窗口的显示或隐藏。
针对上述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和装置,以至少解决现有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的视频窗口无法实现最小化功能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包括:通过在视频窗口上设置的最小化按钮获取用户的最小化指令,其中,视频窗口为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用于显示与会者视频的一个或多个显示窗口;采用与视频窗口尺寸大小相同的层将视频窗口遮挡;呈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第一模拟动画,其中,第一模拟动画为视频窗口缩小至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的任务栏的过程的动画。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装置,包括:第一获取模块,用于通过在视频窗口上设置的最小化按钮获取用户的最小化指令,其中,视频窗口为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用于显示与会者视频的一个或多个显示窗口;第一处理模块,用于采用与视频窗口尺寸大小相同的层将视频窗口遮挡;输出模块,用于呈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第一模拟动画,其中,第一模拟动画为视频窗口缩小至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的任务栏的过程的动画。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通过在视频窗口上设置的最小化按钮获取用户的最小化指令,其中,视频窗口为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用于显示与会者视频的一个或多个显示窗口;采用与视频窗口尺寸大小相同的层将视频窗口遮挡;呈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第一模拟动画,其中,第一模拟动画为视频窗口缩小至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的任务栏的过程的动画,达到了对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一个或多个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目的,从而实现了用户无需退出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便可实现隐藏视频窗口的技术效果,进而解决了现有网络视频会议界面中的视频窗口无法实现最小化功能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现有技术的一种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流程图;
图3(a)所示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示意图;
图3(b)所示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实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示意图;
图3(c)所示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实现视频窗口最小化的网络视频会议界面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最小化视频窗口的方法流程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中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中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06292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