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烧装置的双重给排气管结构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66203.4 | 申请日: | 2017-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844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许栴;朴焌圭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庆东NAVIEN |
主分类号: | F23J13/00 | 分类号: | F23J13/00;F23L1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吕琳,宋东颖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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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装置 双重 排气管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锅炉或者热水器等燃烧装置的双重给排气管结构(double supply and exhaust pipe)。
背景技术
例如,燃气锅炉、燃气热水器等燃烧装置的烟道一般由排气管和进气管构成,其中上述排气管用于向室外排出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上述进气管用于向燃烧室内部供给燃烧所需要的空气。这样的烟道的种类分为半密闭型强制排气式烟道和密闭型强制给排气式烟道。
半密闭型强制排气式烟道并不是通过烟道供给燃烧所需的空气,而是提供室内的空气,并且通过烟道向室外排出燃烧后产生的废气。
这样的半密闭型强制排气式烟道有可能产生逆风或者气密性下降等问题,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向室外排出的废气有可能通过锅炉进入到室内,因此存在产生致命事故的忧虑。
相反,不用通过烟道而直接向锅炉内部提供室内的空气,因此具有由于进入空气流动阻力较小而能够以充分的长度设置烟道的优点。
如图1所示,密闭型强制给排气式烟道通过烟道20从室外供给燃烧所需的空气,并且通过烟道20向室外排出燃烧后产生的废气。
这样的密闭型强制给排气式烟道,因为锅炉10的烟道需要贯通墙壁30而向室外凸出,所以考虑到设置的方便性以及美观,如图所示进气管21和排气管22以双重管的形状构成。
并且,如图所示,作为结合于锅炉10的结构具有:进气管21和排气管22以同轴的方式形成的同轴式结构;以及结合于锅炉之前进气管和排气管以被分离的方式结合的分离式结构(未图示)。
对于密闭型强制给排气式烟道而言,即使产生逆风等问题,由于废气和进入空气与室内隔绝,所以废气不会进入到室内。因此具有产生人事事故的可能性较小的安全上的优点。
相反,因为通过烟道从室外供给进入空气,所以在烟道内产生进入空气流动阻力,因而最大烟道设置长度相对较短。并且,由于流动阻力使送风机的负荷增加,因此存在增加电力消耗以及产生噪音等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密闭型强制给排气式烟道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使进入空气的流动阻力达到最小化而能够形成长度更长的烟道,并且能够减小送风机的负荷的燃烧装置的双重给排气管结构。
技术方案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烧装置的给排气管结构,其包括向室外排出锅炉内产生的废气的排气管、以及具有与上述排气管同轴的方向且包围上述排气管的外侧并使空气从室外流入到与上述排气管之间的空间而供给到燃烧装置内的进气管,对于上述燃烧装置的双重给排气管结构而言,上述进气管包括:设置在室内的第一部分、贯通墙壁后以露出至室外的方式延长的第二部分、以及连接上述第一部分和上述第二部分的第三部分,上述第一部分的内径大于上述第二部分的内径,且上述第一部分的外径大于上述第二部分的外径。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烧装置的给排气管结构,在上述第一部分中,排气面积与进气面积的比能够为0.67:1~0.92:1,其中上述排气面积为上述排气管内部空间的截面积,上述进气面积为上述进气管内面与上述排气管外面之间的空间的截面积。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烧装置的给排气管结构,上述第三部分的外径能够以越接近上述第二部分变得越小的方式形成。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燃烧装置的给排气管结构,上述排气管在上述第一部分、上述第二部分以及上述第三部分内设置的整体长度中能够以具有相同的外径的方式形成。
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对于燃烧装置的双重给排气管结构的进气管而言,设置在室内的第一部分相比于以贯通墙壁而露出至室外的方式延长的第二部分,具有被扩管的结构,从而显著地减小进入空气的流动阻力。
因此,根据建筑物内设置燃烧装置的条件,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轻易地形成更长的给排气管。
并且,由于进入空气的流动阻力减小而能够减小送风机的负荷,因此不仅具有减小电力消耗的优点,而且还具有减小噪音的优点。
另一方面,在现有建筑物中,以使得给排气管能够贯通的方式形成的建筑物墙壁的烟道孔直径小于第一部分的直径时,例如已经以相应于第二部分直径的直径形成时,为了减小进入空气的流动阻力,需要设置直径比第二部分的直径更大的烟道,因此存在需要扩大建筑物墙壁的烟道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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