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运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67360.7 | 申请日: | 2017-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200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04 |
发明(设计)人: | 苏展;杜海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宁市公安局 |
主分类号: | G06Q10/10 | 分类号: | G06Q10/10;G06Q50/26;G06F3/12;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嘉兴海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3251 | 代理人: | 章松伟 |
地址: | 31449***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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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 移动 执法 装置 运行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执法技术领域,具体讲是一种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运行方法。
背景技术
移动执法装置是移动执法能够实现的前提,虽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对于降低执法劳动强度、提高执法效率非常有益,但是,由于移动执法装置为移动,非固定,所以对移动执法装置是否为合法运行,存在一定的隐患,这是因为,只有移动执法装置为合法运行所产生的执法文书,才是合法的,对于保障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双方利益都是至关重要。
目前对移动执法装置运行的相关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功能丰富化、处理高效化等方面,比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2261636U所公开的智能警务综合执法仪,它在具体实施方式里面提到,应用软件系统5包括人口信息软件(常住人员、暂住人员、重点人口、在逃人员)、机动车及驾驶员信息软件、现场执法软件、影音管理软件、警务办公软件、基于PGIS的图形应用软件、人像识别软件、定位系统软件、公安网安全接入认证识别软件等,功能很强大,又比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2929629U所公开的一种新型的智能移动执法终端系统、授权公告号为CN205193658U所公开的邮政行业行政执法终端等等,然而,针对上述安全运行问题,未有充分的研究。从目前来看,保障移动执法装置是否合法运行的手段,现有技术中具有相关性的一种方式是通过远程验证,即移动执法装置与远程服务器建立通信,通过远程服务器的安全认证模块对移动执法装置发送过来的验证信号进行验证,从而确定移动执法装置是否合法,若合法,则允许移动执法装置与远程服务器建立网络联系,比如公开号为CN1997223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所公开的一种利用移动通讯终端实现现场执法的方法及系统,但是,该方案中所提的验证并建立网络联系,其目的仅在于移动执法装置可以从远程服务器下载执法法律条文或相关案例资料,以及远程网络服务器可以从移动执法装置接收编辑好的执法文书、图像与表格进行归档、存储,以备查询,并非考虑安全运行的问题,它这样做,只是附带的带来了移动通讯终端可以被验证为是否为合法的终端这一技术效果,然而未能够系统性地解决如何保障合法运行的问题。
本申请人作为公安系统,民警在治安执法过程中,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犯法者进行处罚,比如宾馆登记核查,有些宾馆存在入住人员不按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身份证登记,那么发现这种情况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对犯法者进行警告或者罚款,为此,本申请人开发了一种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能够进行现场执法,极大方便了办案人员和被处罚人员,它主要包括手机式警务通以及新增加的热敏式打印机,能够随身携带,整体设计适用于民警奔跑、跳跃等活动,具有极高的机动性,从而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单位时间的执法范围得以扩大,然而,由于具有高便携性,所以对于该移动执法装置的监控变得非常困难,存在被滥用、盗用的风险,这就是上述如何保障合法运行的问题,因此,本申请人旨在于针对本申请人所遇到的情况进行研究,提出一种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运行方法,该运行方法能够保障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合法运行。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运行方法,能够保障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合法运行。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高便携性移动执法装置的运行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
1)手机式警务通设有密钥和专属民警信息,专属民警是指该手机式警务通仅限该民警使用,专属民警通过输入密钥开启手机式警务通;
2)在手机式警务通操作界面启动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根据专属民警信息自动填写第一办案民警信息、办案单位信息以及根据手机式警务通的当前时间自动填写办案时间,第二办案民警信息人工填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的办案人处;
3)利用手机式警务通扫描身份证,手机式警务通将扫描得到的身份证信息发送给安全服务器进行解密,安全服务器将解密后的信息反馈给手机式警务通,手机式警务通将信息自动填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的相应位置,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现住地址、处罚地点由办案民警人工输入;
4)办案民警通过选择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中的处罚依据选择项选定处罚依据,然后,行政处罚决定书编辑界面中的处罚种类成为可选项,接着选定处罚种类,若选择处罚种类为罚款,则罚款项下面的填写框成为可输入框,在这里输入罚款金额,罚款金额小于或等于法律所规定的罚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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