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70332.0 | 申请日: | 2017-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753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0 |
发明(设计)人: | 吕伟韬;张韦华;李攀;李璐;陈凝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智通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26 | 分类号: | G06Q50/26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2243 | 代理人: | 王素琴 |
地址: | 210006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应天***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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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 违法 物品 扣押 管理 系统 方法 | ||
1.一种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物品扣押模块、物品管理模块、物品归还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所述的
物品扣押模块接收执勤民警采集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信息,并将信息传输至物品管理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
物品管理模块整合物品扣押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信息,实现案件综合监管,并将信息传输至信息服务模块;
物品归还模块接收物品管理模块信息,实现对当事人处罚及领取信息录入,同时将归还信息传输至物品管理模块和信息服务模块;
信息服务模块接收物品扣押模块、物品管理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信息,为交警部门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物品扣押模块根据执勤民警交通违法物品扣押案件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实现扣押电子化审批,建立规范化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同时进行物品存储管理;具体包括信息录入单元、扣押审批单元和存储管理单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物品扣押模块中,
信息录入单元,依托执勤民警手机移动端实现物品扣押基础信息录入,包括当事人信息、车辆信息和违法信息,生成物品扣押电子档案,并将信息发送至扣押审批单元;
扣押审批单元,接收信息录入单元的物品扣押基础信息,利用电子工作流方式进行物品扣押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成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同时对于紧急交通违法物品扣押案件,可直接打印强制法律文书后再进行报备;
存储管理单元,接收物品信息录入单元和扣押审批单元信息,根据强制法律文书对扣押物品拍照上传,张贴物品条形码标识,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按物品类型存储并录入存储信息数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物品管理模块,根据物品扣押模块建立的物品扣押电子档案数据以及物品归还模块的归还信息对扣押案件和物品实现一体化监管,包括物品监管单元和案件监管单元。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物品管理模块,
物品监管单元,根据所述的物品扣押模块以及物品归还模块的数据信息,实现扣押物品监控管理,并对无主物品以及即将到期未领取物品进行处置管理;
案件监管单元,整合物品扣押模块和物品归还模块的物品扣押案件详情,实时跟进展示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当事人违法处罚处理情况、当事人交通学习进度情况;
所述的物品监管单元和案件监管单元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物品归还模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实现扣押物品领取归还管理,包括违法处罚单元和物品领取单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物品归还模块中,
违法处罚单元,根据案件监管单元的交通违法案件信息,实现违法处罚;在扣押时限到期后,推送处罚处理提醒,当事人根据手机移动端进行违法处罚后,生成相应物品取回二维码;
物品领取单元,接收违法处罚单元中处罚完成的案件信息和物品信息,当事人依据二维码前往处理点或停车场领取扣押物品,系统接收录入的物品领取信息,自动将物品扣押案件状态变为已完成。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信息服务模块整合提取物品扣押模块、物品归还模块和物品管理模块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包括对交警部门内部信息服务单元和对公众信息服务单元;
对内信息服务单元,对交警部门内部提供扣押到期提醒信息,物品扣押审批提醒信息以及审批通过信息;
对外信息服务单元,即对公众的物品扣押信息服务,基于公众手机移动端以及门户网站实现扣押物品状态查询和扣押物品领取。
9.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交通违法物品扣押管理系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根据证件及车辆号牌录入违规当事人及车辆信息,同时录入违法扣押信息,生成物品扣押案件电子档案,提交物品扣押申请,若案件紧急对案件报备,转至步骤S3,否则转到下一步骤S2;
S2、对物品扣押案件审批,若审批通过,生成强制措施文书,自动将强制措施文书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客户端和执勤民警手机移动端,转到下一步骤S3,否则不可进行物品扣押;
S3、执勤民警对物品拍照,生成物品条形码标识并张贴,录入扣押物品存储位置信息,并可实时跟踪扣押物品出入库状态,同时当事人基于手机移动端查阅扣押物品状态及存储位置,转到下一步骤S4;
S4、扣押期限到期后,推送处罚提醒,当事人基于手机移动端进行处罚处理包括罚款金额缴纳、交通学习;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物品取回二维码,转到下一步骤S5;
S5、系统根据取回二维码及行政强制法律文书录入领取信息,包括交接人、领取人、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同时系统将次扣押状态转为已归还;若在规定期限内扣押物品未被领取,系统进行无主物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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